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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星版充气娃娃网络热销林志玲最多

来源:网络转载 2013-07-02 19:27 编辑: 网络 查看:

女星版充气娃娃网络热销 林志玲最多

来源:羊城晚报          2012年12月12日09:46    字号:|

陕西传媒网配图

谁是中国男人最爱的、最幻想的“梦中情人”,恐怕从来没有一个数据可以作出完整的统计。有一种普遍的说法是,这个人是日本的“苍老师”(苍井空),不过说法注定只是说法,近日有网友另辟蹊径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个答案的出处牵涉到两个关键词——“淘宝”和“充气娃娃”。

苍井空在中国的影响力有多大?当她今年4月在新浪开设微博时,仅一天时间,其微博就涌入了20万粉丝,目前更是以1359万的粉丝人数位列新浪微博名人堂的第38位,力压吴奇隆[微博]、张靓颖[微博]、蔡卓妍、唐嫣、黄晓明[微博]等国内一线艺人。中国男人在微博上称她“苍老师”。

近日有网友在淘宝上购买情趣用品后发帖留言称:“原来充气娃娃都喜欢做成明星的样子啊?我搜了一下,原来最多的是林志玲[微博],其次是范冰冰,然后才是苍井空。新一代的明星里面,好像只有杨幂[微博]和刘诗诗[微博]的,但数目并不多。”

记者就此登录淘宝网进行求证,当输入“充气娃娃林志玲”进行搜索时,产品类目的“实体娃娃”一项中显示的商品数量是“620”;而换到范冰冰的名字时,显示的数目是“502”;而苍井空显示的数量仅仅只有“175”。另外,杨幂拥有“8”款商品。

据记者了解,对于这种现象,女明星们似乎并不准备追究。有报道说对于被当成充气娃娃拍卖,林志玲一点也不生气,她一笑置之说:“谢谢大家对我的厚爱。那不是正牌的志玲姐姐,大家一定要认清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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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外形的充气娃娃涉嫌侵权?

样貌酷似明星的仿真充气娃娃是否侵犯了明星的权益?是否对明星是一种侮辱和猥亵?如果算侵权,这侵犯的是什么权?明星应该通过哪条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依据民法通则,可以按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这两方面来起诉。”郑律师说:“但我觉得用名誉权更贴切一些。肖像权主要是使用明星的照片,而这种说把充气娃娃做成明星的样子,是对明星名誉的一种侵害。”

“明星脸的充气娃娃涉及到明星肖像权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邬明安表示,这是个人的私权利,权利在明星手中,如果不起诉司法机关是不会介入的,关键看明星个人起诉与否。

而有网友的见解是:“淘宝老板们的经营头脑太让人佩服了,他们将高高在上的明星拉了下来,变成了我们普通人都可以消受的一种商品,这绝对是一种博大的平民精神。”

(责任编辑:王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