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觉得这种抄袭手法很少见。“我们的一块核心系统,我们的竞技系统,就是相当于说玩家在游戏中的实力表现,你的境界越高,实力就会越高。这块的话,一共我们设定了九大境界,它也是把这九大境界完全玩法方面和它的名称方面一同抄袭过去了。”
网络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说,“如果说他属于系统性的把一部分网络小说作品里面的武功和名称系统性搬入,而且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具有人物和名称一一对应的关系,我认为这种情况就可能涉及到一个著作权的侵权。”
据了解,近几年来,有关网络小说改编网络游戏的版权法律纠纷发生多次。其中包括,《盘龙》和《神墓》两本小说版权方诉游戏《盘龙神墓记》侵犯知识产权,《凡人修仙传》版权方诉游戏《凡人修真传》。
产业链:盗版小说 广告 侵权游戏
记者也发现,盗版小说网站、广告联盟和侵权改编游戏三者构成一个紧密的产业链条。盗版小说网站将读者吸引到网站上,广告联盟则招揽广告向各大盗版网站投放。同时,侵权改编的游戏又在各家盗版小说网站上投放广告招揽玩家。这样三方就利益互补,就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
网络盗版门槛低 维权取证难
虽然网络小说盗版情况泛滥,针对盗版的维权却不多,成本很高,难度却不低。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就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为了维护自身的这两项权利,近两年来,国内的主要网络文学内容提供商——盛大文学也曾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查处,使得小说520网和小说5200网等多家盗版文学网站被查处,甚至,其负责人也被判刑。但对于成百上千的盗版网站,查处这样寥寥几个案例并没有形成威慑。
盗版网站的门槛低,因此网站始作俑者容易在被执法部门盯上以后金蝉脱壳、重新开始。抓住盗版网站背后的人在取证环节上非常困难。杨晨说,“首先要证明这个实体人和这个盗版站有关系。而且整个上诉的过程也会相当地缓慢,一般整个有的时候,持续两年以上很正常,而这两年又会有无数盗版商涌现出来了。”
逃避打击 盗版网站服务器多在境外
在法律的威慑下,许多大型盗版文学网站则将网站的服务器设在境外,网站开办者也经过层层伪装和隔离,以逃避打击。而目前国内的八九家大型正版文学网站,限于人手和能力不足,面对汪洋大海般的盗版网站大多束手无策。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认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对于权利人来讲,维权成本太高,而对于侵权人来讲,他的违法成本太低。”
著作权法:未经许可改编属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改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按照国务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条文,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的,是侵权行为,根据情况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家表示,目前,对于网络文学的盗版侵权的处理,大多都通过民事诉讼,受制于很多原因,可以实施高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很少使用。赵占领提出的解决对策是一方面提高这种侵权的赔偿标准,另一方面增加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