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消费
热点专项整顿的通知
各区(县)工商局、市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全疆工商系统消费热点专项整顿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消费领域热点问题,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全市12月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数据分析情况通报,现就乌鲁木齐市开展消费热点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如下:
商品类消费申诉热点是:服装、鞋帽;交通工具;通讯产品;食品;家用电器。服务类消费申诉热点是:邮政服务、交通运输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上述消费热点较为突出的问题有:
(一)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商家不予家电下乡补贴和不给办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商品在多次维修后仍然出现性能故障商家不予解决;
(二)经营者使用旧汽车配件或者非原装配件冒充原装配件出售给消费者;
(三)通讯产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自动关机、重启、黑屏、通话时有杂音、外壳破损等故障较为普遍;
(四)通讯服务中经营者擅自更改、开通手机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五)快递服务送货时损坏、丢失货物,商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合同纠纷是举报热点。其中,无照经营举报涉及餐饮、住宿、食品、美容、美发、洗浴、销售、维修服务等方面。
(一)各区(县)工商局要通过创办“消费大讲堂”、组织“消费体验”、落实“消费教育基地”宣讲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有特色的消费教育引导活动,让消费者切实转变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整体素质;积极引导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或优质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维权体系,通过12315“快速通道”企业、联络站等,共同负责做好消费者的咨询、投诉、申诉办理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三)要通过积极开展12315“五进”工作,把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深入到城镇街道、社区,倡导节俭、文明、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
(四)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区域经济的特点和行业协同有关部门围绕食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加强监管执法,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要严格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切实加强市场巡查和产品抽查抽检,对发现的侵权和假冒伪劣线索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
(五)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地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上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于2013年2月4日前将消费热点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及报表上报消保处;
2、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消费热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及报表一起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保处;
3、各单位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关文件、信息、总结等资料进行整理、汇总,以便接受区局4月初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地检查。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