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三 包 有 效 期 (年) 折旧率(日) 备注
主 机 手持移动电话机 1 0.5%
车载移动电话机 1 0.5%
固定台站电话机 1 0.5%
附 件 电池 手写笔 6个月
充电器(充电座) 1
外接有线耳机 3个月
移动终端卡 1
数据接口卡 1
手机三包法 - 附录2 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
三包凭证是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享受三包权利的凭证。
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移动电话机主机及附件型号;
(2)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出厂序号或批号、进网标志扰码号;
(3)商品产地;
(4)销售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销售者印章;
(6)发货票号码; (7)销售日期;
(8)消费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9)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10)维修记录
维修记录项目:送修日期、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及退、换货证明、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
手机三包法 - 附录3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触屏系列:触屏失灵/无法校准/错位)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SIM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 充电后手机仍不能正常工作。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 不能正常工作
注:网络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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