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农业旅游的典型模式介绍
澳大利亚葡萄酒之旅
葡萄酒庄
农业旅游是现代农业与旅游活动相结合的新型旅游形式,已成为农业产业升级和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是世界农业旅游的起源地,经历了19世纪30年代的萌芽期、20世纪中期的发展期,20世纪80年代后步入发展成熟期,农业旅游已具相当规模。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及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的农业旅游发展非常迅速,农业旅游收入占国内旅游收入的比重逐步提升。历史发展和实践经验证明,农业旅游对于缩小城乡差距、解决农民就地安置、提高农民收入、促进低碳农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有明显成效。
政府扶持型:日本绿色观光农业
政府扶持型模式是指政府建立法律框架和制度安排,通过税收、补贴、公共产品等手段对农业旅游进行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促进农业旅游可持续发展。日本政府扶持绿色观光农业发展最为典型。日本人均土地资源紧缺,土地贵、人力贵、农业生产的先天优势不足,农民弃耕情况突出,因此日本政府希望通过有力的政策措施来保障农业发展。日本农业旅游也在这一进程中得以快速发展。1994年制定实施《农山渔村余暇法》,对绿色观光农业旅游设施建设进行软硬件支持;1995年颁布《农山渔村宿型休闲活动促进法》,制定“促进农村旅宿型休闲活动功能健全化措施”和“实现农林渔业体验民宿行业健康发展措施”。通过政府立法支持,日本绿色观光农业发展迅速,全国绿色观光设施超过5000个,年接待旅游者近800万人次。
政府扶持型模式依托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农业旅游实施科学规划和统筹管理,以完善的农业旅游法律法规环境为前提,从制度层面为农业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保障,内容涵盖开发布局、融资筹资、税费优惠、基础设施和人才培训等方面。其实质是政府通过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章程,着力于实现农业旅游发展过程中的区位布局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持续利用,进而实现农业旅游发展的整体效益。
非政府组织型:法国农业旅游协会
非政府组织型模式是指通过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商会联盟等非政府机构进行农业旅游的行业自律与规范管理,以法国农业旅游协会为代表。在法国乡村发展之初,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合作便应运而生。协会在政府的政策指导下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推动行业自律以实现农业旅游的持续发展。早在1954年,联邦国营旅舍联合会主办“法国农家旅舍网”,此后各类农业旅游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如法国农业与渔业协会、全国农民联合会工会、农业商会、全国农民联合会、法国国际旅游推广协会)陆续成立,有力促进了农业旅游的经验交流、信息传播、人才培训。随着行业协会的发展壮大,行业自律行为逐步产生作用,法国政府也逐渐由管理职能转向监管职能,行业协会在农业旅游的发展中显现主导作用。截至2005年法国已有1.77万农户从事农业旅游,超过5800户农民加入全国性的联合经营组织;2007年有2.92亿人次前往乡村休闲旅游,占全国旅游人数的33.4%;农业旅游收入约244.6亿欧元,相当于全国旅游收入的1/5(法国农业部,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