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
办理出境手续基本与入境手续相似,只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和已填妥的出境登记卡,排队办理出境手续。各关口也均有明显标志,指示持不同证件人士的出境通道,请注意核对,选择正确通道出境。
注意事项:
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每人可以携带不超过1.8公斤的婴儿奶粉。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港币500,000元及监禁2年。
从香港出境,回内地入境时需注意:
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的香烟,或超过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对超出限量但仍属自用的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携带超过20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超出部分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过境
持中国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
香港所有出入境口岸
陆路:皇岗口岸、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文锦渡口岸、沙头角口岸
铁路运输:红磡站(城际客运服务)、罗湖站(港铁东铁线乘客专用,接驳中国大陆罗湖口岸)、落马洲站(接驳福田口岸)
海路:港澳码头(深圳蛇口口岸)、中国客运码头(福永口岸)、海天客运码头、内河码头,另有港口管制。
空路:香港国际机场、港澳码头(港澳直升机)
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