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在首阶段政改咨询完结后,香港特区政府会归纳整合意见,即正式启动“政改五步曲”。其中第一步是由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决定特首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第二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可就产生办法进行修改;第三步是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就产生办法进行修改,则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出修改产生办法的议案,并经由全体立法会议员2/3通过;第四步是行政长官同意经立法会通过的议案;第五步是行政长官将有关法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上述“五步曲”是根据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指明香港的政制发展方案必须走完“五步曲”。
目前香港政改首轮咨询已经于3日完结,特区政府希望本年年底可就较实际的方案进行第二轮咨询。换言之,现在政改的道路尚未进入第一步。 (林 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