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惠农作用,加快 “三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青岛市财政建立预算执行月通报制和约谈制,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及早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建立月通报制,维护预算执行严肃性。按月调度涉农预算单位资金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单位主要领导参阅,对影响执行进度的重点项目进行全程监控、跟踪问效,增强预算单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二是建立约谈制,完善工作沟通协商机制。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衔接,对排名靠后且低于同期地方财政支出进度的预算单位,主动约谈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认真剖析原因,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支出效率。
三是强化绩效理念,推进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预算执行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督促预算单位自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