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5月21日上午,全国风景名胜区内佛教、道教寺观管理工作研讨班在国家宗教局培训中心开班。本次研讨班由国家宗教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举办,就加强全国风景名胜区内佛教、道教寺观管理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名胜区佛教、道教寺观主要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部门主管佛教、道教工作的业务处长,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相关负责人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负责人计160余人参加研讨班。国家宗教局副局长陈宗荣、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重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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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风景名胜区内佛教、道教寺观管理工作研讨班在京开班
国家宗教局副局长陈宗荣作讲话
住建部总工程师陈重讲话
2014年5月21日上午,全国风景名胜区内佛教、道教寺观管理工作研讨班在国家宗教局培训中心开班。本次研讨班由国家宗教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举办,就加强全国风景名胜区内佛教、道教寺观管理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名胜区佛教、道教寺观主要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部门主管佛教、道教工作的业务处长,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相关负责人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负责人计160余人参加研讨班。国家宗教局副局长陈宗荣、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陈重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陈重总工程师强调,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既是宗教文化活动的主要载体,又是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要充分认识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的重要作用,认真总结风景名胜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经验,积极推动风景名胜区与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发展。
陈宗荣副局长提出要深刻认识风景名胜区佛教、道教寺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坚持着眼长远、遵法守法、团结协作,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与区内佛教、道教寺观的关系,开创和谐相处、互惠合作的良好局面。
开班式后,陈宗荣副局长为学员讲授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规,研讨班还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北京大学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就风景名胜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宗教文化传承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等进行讲解。千山、普陀山、九华山、龙虎山、泰山、武当山、峨眉山、华山等8处全国风景名胜区的佛教、道教界及管理机构学员代表将作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国家宗教局一司巡视员裴飚、培训中心主任张剑出席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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