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您的网站域名由于未进行ICP备案或未进行公安部门备案已经被禁用。
工信部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公安部门对网站进行公安备案的要求,各接入服务商完成所有未备案网站的代备案工作,因网站主办者无法联系或拒绝配合代备案工作等原因,逾期仍未完成备案补办手续的,应停止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为了创建良好的互联网使用环境,维护互联网运作秩序,使广大用户安心、放心,我们严格按照工信部、公安部门的要求,对未备案网站进行彻查,请你务必及时进行备案,以配合国家对互联网的监管。
备案方法:请及时联系您的合同服务专员.(先进行工信部icp备案,再进行公安部门备案,取得二个部门备案后,提交已备案域名,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备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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