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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来源:网络转载 2017-07-15 13:19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机构职责

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6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长政办发[2011]43号文件精神,单位更名为长沙市城市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3月,经湖南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市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单位现有编制36名,在编人员32人,退休人员10人;经市编办同意现有临聘人员7人。单位班子成员共5人,其中主任1人(高配正县),书记1人(副县职),副主任2人(高配副县),工会主席1人(正科);正副科长职数9人。内设五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拆迁管理科、法规科、拆除工程管理科、财务科。

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征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征收政策的调查研究。

2、负责对内五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县(市)、望城区征收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3、负责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以及对达不成征收协议的被征收人拟定补偿决定,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4、负责对征收(拆迁)项目补偿资金预算和补偿费用决算进行审核。

5、负责对内五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批;负责对征收(拆迁)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补偿方案进行初审、备案。

6、负责对内五区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备案。

7、负责对内五区征收(拆迁)项目中达不成协议的进行调解。

8、负责对内五区征收(拆迁)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负责对内五区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

10、负责全市征收(拆迁)评估工作的管理。

11、负责内五区征收(拆迁)拆除工程的安全监管。

12、负责建立内五区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对在国务院新的《征收条例》施行前已实施但尚未完成补偿安置的项目,目前我办还有颁发拆迁许可证、行政裁决、拆迁单位资质年检等职责。

行政许可

领导分工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袁国棋 住建委党委委员、市征收办主任 主持全办行政工作

王志勇 征收办党总支书记 主持全办党务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政务公开、宣传教育、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王一夫 副主任 分管征收决定、征收资金监管、征收补偿与安置监管(含评估、听证、调解、作出征收补偿与安置决定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资金审核,督促、协调处理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

李娟 副主任 分管法规(含政策调研和起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备案、征收资金解控、查处违法征收行为、人员培训工作)、征收拆除房屋施工安全监管,征收拆除房屋的产权注销登记,信息建设、内务管理、政府采购、对外接待以及省、市房协的相关工作。

江正泉 工会主席 协管党务;分管工会、妇女、共青团、退休人员管理、职改、关协以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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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0731-84662742
  • 联系地址:长沙市马王堆中路248号长沙房产交易大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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