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
出台措施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本报太原3月30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记者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出台措施,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制,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监管整治走过场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加强源头监督,严把原辅料进货关口,特别是以冬虫夏草等贵稀物品、鱼油和明胶(软、硬胶囊)作为原辅料的产品;形成上下游产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加强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监督经营企业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以及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结合日常监管实际,对辖区内经营企业全面摸底调查,健全监管工作档案。选择部分重点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受权人”试点,促使生产企业加强质量自管自控,提升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暗访暗查、突击检查、拉网排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结合快检快筛手段,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力度,对多次严重违规宣传的产品,要采取公开曝光、区域禁售、强制下架等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广告中虚夸功效、虚编疗效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约谈制度,规范企业和媒体广告发布行为。加强与工商、通信、广电和新闻出版等部门沟通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合力。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原料把关不严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业整顿;对制假售假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及非法添加保健食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坚决杜绝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行为。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信息化监管工作。推进许可监管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加快流转速度,严格准入要求,提高审批时效。加强沟通交流和信息报送,对监管中发现的隐患、潜在的风险、存在的困难、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重大情况、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局,取得理解支持,协调推动解决,形成共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