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众消费安全,温岭局落实四项措施,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生产源头监管,保证源头产品安全。结合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开展保化生产企业摸底抽查,全面掌握保化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重点加强对生产企业原辅料购验、储存、使用,原始生产记录以及产品批批检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二是强化保化案件查办,确保市场秩序规范。采用突击检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原料控制、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等问题,及时摸清风险隐患,排查行业“潜规则”;进一步增加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批数,扩大监督抽验覆盖面;加强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加大办案力度,不放过任何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三是深化示范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2013年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示范柜台)创建活动,加强对保化经营单位的日常指导,鼓励基础较好的保化经营单位申报省级保化经营示范店(示范柜台),扩大示范单位覆盖面。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
四是加强保化知识宣传,推进社会监管共治。结合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协管员、信息员的宣传作用,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普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并畅通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逐步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共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