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下达2014年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化产品抽验任务的通知》(绍市监管办〔2014〕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确保产品安全,近日,绍兴市局特制定了《绍兴市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任务实施方案》,对2014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
《实施方案》明确,2014年绍兴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对象是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药店、批发商、化妆品专卖店等重点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产品,举报投诉、违法广告和网络销售涉及的保化产品,以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为重点,共计划抽检保健食品120批次、化妆品140批次;经营单位以保健食品以减肥类、调节血压、调节血糖、免疫调节类、增强抵抗力和改善睡眠类等六大类保健功能产品为重点,其他产品为辅;化妆品以祛斑、美白、祛痘、去皱、抗衰老、育发、染发、去屑、指甲油、爽身粉、痱子粉类等易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的为重点。
同时,《实施方案》还对如何抽检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分局严格按照抽检方案组织抽检,对产品除常规检测外,还需进行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检测;每个产品抽检完成后,要对每个产品填写技术鉴定书和产品确认书,做好相关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