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国与太平洋岛国在投资、贸易和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宣传我为落实首届论坛成果所做的积极努力,巩固我外交阵地,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9月7日至10日,商务部、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将在厦门与“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同期同馆举办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投资、贸易、旅游部长级会议(以下简称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具体活动包括全体大会、太平洋岛国产品展暨贸易洽谈会、太平洋岛国投资环境政策说明会暨投资项目洽谈和中国-太平洋岛国经贸、旅游合作图片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