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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游免责协议书(2)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8-22 15:28 编辑: 网络 查看:

  一、越野e族北京大队是一个非注册、非经营性的网络组织,没有任何人是专职的工作人员,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版主和热心车友的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是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

。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自驾游活动存在很多不可预见的危险,道路行驶、旅游过程、食宿、自身身体健康、自然灾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对自己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参加者应当积极主动的购买保险,降低损失。一旦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和自己负责赔偿,不牵扯参与活动

  组织者和其他人员;

  三、自驾游一切活动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因参加活动者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加活动者自行独立承担;

  四、自驾游一切活动的车辆、设施以及有关装备属于参加者自己所有,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五、所有自驾游活动的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的给予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

  六、自驾游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年满18岁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的,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和参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参加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她)人报名或签协议者,被代报名或被代签字者参加活动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组织者和参与者同样不承担;代签字人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七、所有参与者对此次自驾游活动的参与都是完全自愿的,参与者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自签名之时表示该约定生效到活动结束自动失效。

  八、所有参加活动者在出发前签定本协议确认,从北京出发时生效至活动结束时本协议终止。

  以下信息需要本人填写,无特殊情况不许代签字,信息需要录入电脑请认真工整的填写。

  车号: 车型: 驾驶员ID: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自驾游《拼车或搭车协议》

  越野e族北京大队自驾游拼(搭)车协议

  A(车主):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拼搭车友): 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在车友会自驾游相关公约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自驾游拼(搭)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活动事由、时间、路程

  1.1 自驾游并(搭)车活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活动时间(协议有效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至 _____年___月____日

  1.3 参考行车路线(以实际行进路线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定义

  “驾车人”是指在参加自发组织的活动中的拥有自有或对所驾车辆有合法使用权并具有合法驾驶资格的人。 “拼(搭)车人”是指参加自发组织活动中的没有自主交通工具的人员,为完成参加活动的目的,自愿免费拼(搭)乘驾车人、委托驾车人帮助自己完成活动过程的人。

  “免费拼(搭)车”驾车人不收取拼(搭)

车人劳务费用的行为。

  二、驾车人陈述与保证

  1、拥有合法驾驶资格;

  2、所驾车辆(车型:       车牌号:     )具备合法上路条件;

  3、未收取拼(搭)车人劳务费用;

  4、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基本对自身及乘客人身安全已尽合理注意义务;

  5、没有身体不适或酒后不适合驾车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6、在该协议上签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实姓名。

  三、拼(搭)车人陈述与保证

  1、自愿参加自发组织的活动,自愿拼(搭)乘驾车人车辆、委托驾车人帮助自己完成活动过程;

  2、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干扰驾车人驾驶车辆并有义务提请驾车人不得酒后驾车或身体不适时驾车;

  3、自愿分摊活动中产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

  4、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积极配合驾车人解除故障;

  5、发生交通事故后,协助驾车人报警、维护现场,配合解决与第三方纠纷;

  6、若在自驾游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除从第三方或保险公司取得的赔偿外,搭车人放弃对驾车人的赔偿请求,并配合驾车人向第三方或保险公司进行索偿;

  7、在该协议上签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实姓名。

  四、费用说明

  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拼(搭)车人分摊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因车辆产生的费用,计入自发组织的活动费用,并非驾车人收取的劳务费用。

  五、纠纷解决

  驾车人与拼(搭)车人发生争议应及时告知自发组织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进行协调。

  六、协议有效期

  驾车人与拼(搭)车人在每次活动集结之时签署该协议,至每次活动结束时该协议失效;如发生人身损害或其他争议,该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争议处理完毕之日。

  七、为规范自驾活动过程中参加者的拼(搭)车行为,减少因此带来的纠纷,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驾车人与拼(搭)车人委托活动组织者保存。

  A方(签字): B方(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