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面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新上海人”将迎来积分时代,持证人可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达到标准积分120分的居住证持有者,所享待遇与上海户籍居民基本相同。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6月19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
近10年中,上海外来常住人口增长迅速,目前外来常住人口总量居全国城市之首,外来常住人口的密度与比重均居全国之首。上海市政府这样解读《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宗旨:探索特大型城市人口管理之路,为来沪人员提供透明的、可预期的未来和尽可能好的公共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上海。
“新上海人”持证积分享受公共服务
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条件为“两个合法稳定”,即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采取“积分制”。持证人可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待遇。
上海市居住证总积分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年龄指标的分值最高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记者了解到,居住证还设置了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各指标项目中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具体积分标准。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高级法律专务江子浩介绍说,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体现在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险方面。其中,关于持证人子女在上海市参加中高考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在上海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些来沪人士研读相关政策后得出的结果是:达到标准积分120分的居住证持有者,所享待遇与上海户籍居民基本相同。
[责任编辑: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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