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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乘坐游轮出游落水身亡,竟然和船上的医生有关?

来源:网络转载 2016-10-22 19:37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93记者陈杨 通讯员:尚法

  杭州市民周女士带着母亲和儿子乘坐游轮出行。母亲因为身体不适,使用了游轮医务人员开出的药物。没想到后来,母亲的尸体竟在冰冷的江水中被发现。母亲到底是怎么死的?是否跟她服用过的药物有关?周女士反复思考后,似乎发现了其中的关联......

  2014年6月,杭州市民周女士跟母亲、儿子一起乘坐邮轮出行。

  这次旅程安排了5天4夜,但就在第二天晚上11点多,意外发生了。当时,周女士在房间里洗漱,忽然听到隔壁,也就是母亲王阿姨居住的房间里发出了呼喊声。等到她赶去母亲房间,发现母亲已经落江。

  周女士说,据跟母亲同住的那位室友描述,当时她正在打电话,一回头看见母亲王阿姨站在椅子上,人一歪,就倒到江里去了。直到第二天一早9点,母亲王阿姨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母亲为何会突然掉入江中?这让周女士不解,她怀疑是跟母亲在游轮上使用的药物有关。

杭州女子乘坐游轮出游落水身亡,竟然和船上的医生有关?

  网络配图

  上游轮的第一天,王阿姨因身体不适,频繁上厕所,曾前往游轮的医务室就诊,当时她被诊断为尿道炎,给予点滴注射,并配了氟罗沙星胶囊口服。连续两天注射后,症状却未减轻。

  周女士知道,母亲曾患有抑郁症,于2013年住院,后治愈出院。而游轮上医务室的“医生”却未按照医疗常规进行诊疗,也未详细询问病史,给予母亲氟罗沙星。而这种药物可能导致头昏、兴奋、失眠等不良反应,偶会发生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等症状。

  另外,游轮上的导游领队没有发现母亲异样,及时通知家属。游轮上的设施也未能保障游客的安全。

  于是,她将与之签订旅游合同的浙江某旅行社签和长江某轮船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59万余元。

  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上,两被告的代理律师认为,王老太是“跳江”而非“落江”,至于原因,他们认为可能是抑郁症复发。

  面对周女士的质疑,他们回复旅行社在旅游合同、注意事项等书面材料中已告知安全事项。游轮上是有导游领队的,游轮房间阳台上是没有椅子摆放,房间内有椅子。

  另外,周女士还质疑游轮上的医生没有行医资格。经杭州市医学会进行鉴定,游轮上的医生的确无行医资格,抗生素使用不规范,但所用药物并非抑郁症的禁用药物,其诊疗行为与死者落江行为无因果关系。

  本案将择日宣判。

  出游不易,和老人小孩一起出游更是要多加注意!点赞希望所有人都能够开心出游,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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