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盐城捷康三氯蔗糖制造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为了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考虑,我有责任和义务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可能我没有太多的证据,但以下情况都是我看见和会议听到的 ,我更相信执法单位的方法要比我多,我想通过我们的努力使公司的违法行为得到解决,改变一些领导的观念,使公司依法生产经营,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来,真正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利益。
公司违法生产的基本情况:
1.严重超批复生产,公司现有年产800吨三氯蔗糖生产线于2007年8月取得盐城市环保局的批复(盐环管【2007】51号),其中年产800吨三氯蔗糖及三氯蔗糖脂项目(一期100吨/年)于2008年8月通过验收(环验【2008】42号),年产800吨三氯蔗糖及三氯蔗糖酯项目(2期700吨/年)于2012年9月通过验收(盐环验【2012】27号),2015年生产1200吨以上。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副产物二氧化硫没有履行(安全和环保)三同时手续,该产品属于气态液化的危险化学品,(未办理充装许可证,工业生产许可证)生产过程中有较大的危险性,已经违法生产一年半时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许可内容未见产品“二氧化硫”:(主要销售对象:浙江兰溪凯普化学有限公司,前身叫江苏倍合化工有限公司)
3.当时审批的酯化工艺为原乙酸三甲酯,未履行安全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更改工艺,当前50%的生产线已经改为二丁基氧化锡工艺,此工艺的原料和设备以及产生的污染物有较大的变化,此工艺已经生产近一年。
之前也有多次举报,但是企业与执法单位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来查之前有通知就停走后就开,有的执法单位包庇纵容视而不见,严重损坏执法单位的形象,希望上级监管单位秉公执法,严查严办。地方情况复杂请原谅我不敢以实名举报,时间紧迫,涉及公司与员工安全与健康请有关部门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