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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资源为何沦为赚钱工具?

来源:网络转载 2015-03-17 10:07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四川峨眉山与山西五台山、安徽九华山、浙江普陀山共称“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以其“雄、秀、神、奇、灵”的自然景观和深厚的佛教文化,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一年四季来此朝圣进香、旅游度假的客人都络绎不绝,我们先来看看记者近日在峨眉山的旅游体验。

  一问:客运站为何不售单程票?

图为峨眉山报国寺车站的观光车执行票价。

  3月10日上午,从成都坐长途汽车到峨眉山,汽车最终停在了在报国寺车站。记者下车后和几个迷茫的游客一起开始讨论一个话题——下面该去哪儿?没有指示牌,没有工作人员引导,一群游客像“无头苍蝇”,最后,在询问了一个工作人员后才知道得坐观光车上山进入景点,一阵找寻后终于找到售票点。

  在一张峨眉山全景游览图和观光车执行票价前,站着几个同样迷茫不知所措的游客,他们一边看着游览图,一边商量着到底该从哪里开始此次旅程。记者在和几个游客分析了游览图大约十几分钟后,才大约搞明白了峨眉山的游览模式,游客可以从这里坐观光车到几个“景点中转站”,然后选择自己的游览路线,也可选择自己走路进景点,但会花费很长时间。

  为了节省时间,记者决定坐车到清音阁,买票时却发现提示牌上标注“中山段往返票价:40元”,记者询问是否可以买单程票,得到的答案是“不行”,当问及为什么时,售票员指了指旁边的牌子说:“物价局规定的,定的多少我们就卖多少。”旁边的游客感叹道:“我们连走下来的权利都没有!”由于不买正规车票就只能坐“私家车”,无奈之下记者只能交钱买票。在这个过程中,记者发现有不少当地农家院的经营人员在这里游说游客坐他们的车,有一些对票价规定不满的游客选择了坐“私家车”。

  “这属于强迫消费,违背了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九条,侵犯了消费者选择的权利。”中消协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九条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记者拨通峨眉山旅游客运中心(报国寺)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公司规定。

  二问:烧高香为何屡禁不止?

  上图为峨眉山金顶出售的标价6600元的“功德灯”,下图为峨眉山金顶出售的标价680元的“普贤愿香”。

  “烧高香”原意是向神佛虔诚烧香,比喻真诚地向人致谢。部分游客由于对宗教常识及礼仪缺乏足够了解,热衷于烧高价香、大香、粗香,实际上如果使用一些质量低劣的燃香,含有害化学物质,不但严重污染空气,还影响健康。

  2011年我国出台了“文明燃香”三项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香体长度不应大于500毫米,直径不应大于10毫米;每人每次进香数量不超过3支;燃香点应设置在殿堂外较为空旷的地带等相关规定。

  记者在金顶华藏寺游览时看到,景区里很多游客都手持大把粗香。据了解,很多都是从景区外带进来的。而殿前的焚香炉里“超标香”也比比皆是,一阵浓浓白烟飘来,记者看到一些游人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捂鼻冲出烟雾,很显然浓烈的香烟已经困扰到游客。

  记者不禁想起网上看到一些寺院已经在殿堂门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牌、免费供香处,按敬香三支为宜的原则给香客们提供的环保香,寺院法物流通处禁止销售香烛,对携带超标准香烛的香客、游客,香烛不得进入寺院燃烧,以此方法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 然而在峨眉山景区里却没有看到类似的供香处或宣传牌,取而代之的是不少游动小商贩在向游人出售“环保香”,价格大约是30元/包。游客燃烧“超标香”时也未见有工作人员来劝阻。

  更让记者惊讶的是,在景区内的一些请香处出售的香中居然也有明显超出规定范围的“超标香”,据目测,香体尺寸最大的超过一米,直径约有四至五厘米。请香价在98元到190元不等,而在华藏寺甚至还有标价为6600元的“功德灯”和680元的“普贤愿香”,如此高的价格让人咂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