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A (000888)
公司公告
峨眉山A: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8-06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6 年上半年,公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均签订有关联交易协议, 该等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均得到有效执行;上述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 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 三、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6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 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富瑜 赵 明 孙东平 2016 年 8 月 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