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框架
● 全市代表大会
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本级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 审议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2) 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提出修改意见(中国残联代表大会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3) 选举产生残联主席团,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
● 主席团
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举产生主席团委员,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应超过半数。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主席团委员每届任期五年。主席团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主席召集。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主席团的职权是:
(1) 选举主席、副主席,推举理事长人选, 报政府审批。推选评议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聘请名誉主席、副主席。
(2) 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3) 审议执行理事会、评议委员会工作报告。
(4)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各专门协会全体委员会议可在主席团全体会议期间举行;报告工作,商讨工作计划,提出建议。
● 执行理事会
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一般应是残联专职工作者,理事会成员中残疾人应占相当比重。理事长由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职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理事由理事长提名,政府任命。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残疾人联合会和各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和主席团的决议,主持残联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任免权限内的残联干部;向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主席团和评委会的监督。
●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理事会会议、办公会议等会议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和机关财务与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机关保卫、党群、纪检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的统计、科技工作;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残联系统组织建设;协助管理下级残联领导班子。
● 康复科
承担市残疾人康复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负责联系和促进城镇道路、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 教育就业科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接受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负责盲文和手语的推广;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