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金华江南的吴先生最近特别郁闷,上个月,他和朋友在江南一家饭店吃过晚饭后,上吐下泻,还住了院。吴先生说,刚开始饭店老板还比较客气,“到医院看望过我们,说愿意承担责任。”吴先生说,但出院之后,他找老板要医药费,店老板却不认账了。无奈,吴先生只好找到工商部门投诉。
消费者:店里吃顿饭导致食物中毒,住院14天
事情发生在8月2日晚,吴先生请朋友去饭店吃饭,饭后,两人各自回家了。当天半夜,吴先生肚子翻江倒海的,非常难受。折腾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还上吐下泻,来回跑了十几趟厕所。
吴先生怀疑是昨晚那顿饭闹的,马上联系了昨晚一起吃饭的那位朋友朱女士。结果得知,朱女士更惨,还发了高烧。
吴先生与朱女士一起来到江南中医院,医生检查完后说,是食物中毒,还要求他们两个住院治疗。具体是什么食物引起中毒,医生也很难断定。
这一住就是14天,吴先生单位安排的黄山旅游也泡了汤,两人的医药费加起来有一万五千多元。
8月17日,他们出院了,一起来到饭店,找老板商量医药费的事,可老板却以不能证明是店里食物引起中毒为由,拒绝赔偿。
这让吴先生感到意外。
店老板:你能证明是店里食物引起中毒吗
吴先生说,他和朋友住院的第二天,饭店老板黄先生还来过医院看望他们。“那天老板是和店里的厨师长一起过来的,还提了一箱饮料。”吴先生说。
在他看来,黄老板是承认因为吃了他们店里的菜才中毒,要不然也不会跑来医院看望。“他还说会把那晚的菜单找出来,让我们安心养病,好了之后再去他们店里协商。”
吴先生说本来想打12315投诉的,见黄老板态度比较诚恳,就暂且把事情搁置了。
没想到,现在黄老板矢口否认,无奈,吴先生还是给12315打了电话。
调解过程中,吴先生表示,两人的医药费共一万五,报销了九千多,再加上双方各自的误工费,他要求黄老板赔偿一万元,但黄老板却只同意承担1000元。
“你也证明不了是在我的店里食物中毒的啊?要么拿走1000元的补偿,要么就打官司。”黄老板说。
食药监局:遇到类似事情,要第一时间投诉
城南工商所的徐副所长是当时受理这个案子的负责人之一。
“关键在于当事人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目前证据不足。”徐副所长说,“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降低消费者的损失,不行,就只能走司法程序了。”
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以后遇到这样的事,要第一时间向12315投诉,不要存在“私了”、“小题大做”的心理,然后再由工商部门联系疾控中心现场采样、化验,这一系列程序下来才能保证证据的权威性。
“因为在法律上只承认书面检验报告,工商部门只有依据这个证据,才能寻根溯源,立案调查,最终得出调解的赔偿方案。”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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