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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险业被罚1.1亿 人保等被免或减轻罚款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9-05 13:56 编辑: 网络 查看:

中国的反垄断调查在继续深入。9月2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对浙江保险业的涉嫌垄断行为开出了1.1亿元的大罚单,被罚对象包括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多家财险公司,堪称保险业最大罚单。

中国实施《反垄断法》6年来,去年开始提速,反垄断调查席卷高端白酒、汽车零配件多个领域。保险行业,新车保险平台、车险手续费自律成为反垄断调查的重点目标,湖南永州、常德、张家界等地保险行业协会均曾受到反垄断行政处罚和调查。

车险手续费行业自律是保险行业一个特别的现象。一直以来,手续费监管在业界争议颇多。

记者获悉,今年以来,监管部门要求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对以往下发的自律文件进行审视,对明显有价格垄断嫌疑的协议条款要进行清理。目前有些地方自律政策改口为公司内部政策,也有些公司在突破自律政策。

“总的来说,市场化是大趋势。随着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积极推进,车险费率和手续费市场化运作机制会逐步形成。”一位财险公司高管表示。

1.1亿大罚单

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的调查始于2013年。根据发改委调查,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

涉嫌垄断行为包括例如约定“新车折扣系数不低于0.95;对上年有赔款的9座以下客车按车价分别使用折扣系数,其中50-100万的不低于0.9,100万及以上的不低于1”,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

发改委认为,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被认为是本案价格垄断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财产保险公司违法责任较轻。因此,国家发改委对负主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对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其中太保财产浙江分公司、平安财险浙江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浙江分公司分别被罚2070万元、1599万元和1029万元,其余财险公司被罚款35-960万元不等。

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国寿财险浙江分公司和平安财险浙江分公司先后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被免除或减轻罚款。

美国利宝浙江分公司、日本爱和谊日生同和财险浙江分公司、浙商财险浙江分公司、紫金财险浙江分公司司等9家企业因未参与达成、实施垄断协议,发改委停止了对其调查。

手续费乱象

之所以车险手续费率问题如此突出,皆因车险已经成为影响中国财险公司保费收入和利润的关键因素,其在整个财险市场总保费中的占比超过70%。从防止手续费竞争导致行业发展进入恶性循环的角度出发,各地保险行业协会都组织保险公司对手续费进行自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做法被质疑涉嫌垄断。除了上述提及的统一手续费率问题,一些地方行业协会组织成立新车保险服务中心、要求新车承保业务必须在新车服务中心办理也被多次处罚。

一直以来,手续费监管在业界争议颇多。

例如,一位财险人士表示,浙江保险行业协会的做法不能简单说成行业保护,而是在特定阶段防止个别保险企业的不理性价格竞争。思路老套但很管用,浙江当时在全国是车险经营平稳盈利较稳定的地区。

有人士认为应该一分为二来看,对新车折扣系数进行限制,的确有损消费者利益;但统一中介手续费是避免保费过多的流入中介行业,影响消费者利益。“保费盘子就那么大,中介费高了,理赔服务自然会降低。”该人士说。

浙江保监局一位人士曾对媒体表示,保险公司要有对未来投保人可能发生的保险损失进行赔付的能力。监管层面担心的是,过度竞争已经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能力。

但也有财险人士认为,保险公司上报产品费率的时候是从全国通盘考虑,既然这样就要容许一些地区盈利一些地区亏损,保险公司作为一个运营主体,会对公司的盈亏负责。保险行业协会不应过度干预、过度保护。

“此前车险经营和监管走过弯路,但随着市场经营主体日渐理性,选择权应该还给市场。”一位财险公司高管表示,正在酝酿推出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将会推动这一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