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文化园景观及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西湖文化园景观及绿化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投[2009]118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长沙城投河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西湖文化园景观及绿化工程。
1.1.2.建设地点:西湖文化园位于大河西先导区西湖渔场区域,东至滨湖路、南至枫林路、北至咸嘉湖路、西抵龙王港。
1.1.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9.01公顷。本次招标范围为西湖文化园景观及绿化工程。
1.1.4.工程造价:约2.84亿元。
1.1.5.资金来源:自筹。
1.1.6.计划工期:10个月。
1.1.7.保修要求:保修期三年并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招标范围
西湖文化园景观及绿化工程的施工,含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每个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对应西湖文化园景观一区,内容包括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自行车租赁管理用房及六角亭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约2750万元。
第二标段:对应西湖文化园景观二区,内容包括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渔家小屋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约2170万元。
第三标段:对应西湖文化园景观三区,内容包括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水珠体建筑、电瓶车管理用房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约4200万元。
第四标段:对应西湖文化园景观四区,内容包括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百鸟轩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约3800万元。
第五标段:对应西湖文化园景观五区,内容包括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公园管理用房、茶室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约3650万元。
第六标段:对应西湖文化园景观六、七区,内容包括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公共厕所、龙头雕塑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约3430万元。
第七标段:对应西湖文化园景观八区,内容包括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风影地、海滩配套用房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约3700万元。
第八标段:对应西湖文化园景观九区,内容包括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约2330万元。
第九标段:对应西湖文化园景观十、十一、十二区,内容包括景观土方、微地形营造、园路、游路、园林、绿化、配套管线、景观建筑物百鸟轩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约400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类似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对本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等级管理的,应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壹级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壹级建造师资质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类似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6)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等相近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类似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7)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2)外省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外省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核查表》原件(此核查表中没有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证书编号等信息的(2011年9月28日前核发的为此类表)须同时提供盖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入湘建筑业企业登记专用章(红头章)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B证影印件原件或项目经理证影印件原件;此表中有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证书编号等信息的(2011年9月28日后核发的为此类表)的须核对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是否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