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酒后驾车撞伤2名学生
本报讯8月1日晚,休宁县交警大队临溪中队宴请黄山市交警支队二大队阳湖中队的民警,双方共9人参加聚会,喝掉4瓶白酒和1瓶黄酒。聚会结束后,临溪中队副中队长程某酒后驾驶警车撞伤两名高中学生。 8月4日,记者从黄山市公安局获悉,程某被作出辞退处理。该市警方结合此事开展为期一周的执行“五条禁令”整治活动。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与休宁县临溪镇交界,阳湖中队与临溪公巡中队经常有业务往来,关系较密切。8月1日,临溪中队负责人为答谢阳湖中队,邀请该中队负责人及民警聚会。临溪中队副中队长程某也参加了聚会。
当晚8点40分左右,聚会结束,程某及临溪中队的负责人喊来一位没有喝酒的协警驾驶警车,将他们送回屯溪。车到屯溪后,程某等人先把中队负责人汪某送回家,协警下车送汪某时,没把车子钥匙拔下来。就在这时,程某妻子打来电话,称孩子身体不舒服,让其尽快回家。程某虽然喝了酒,仍然驾驶该辆警车往家赶,车到屯溪区新安大桥桥面时,因避让对面的车子,程某撞倒一辆自行车,车上两名高中学生倒地。程某下车并离开警车步行回家,途中遇到一位熟人,委托该熟人把两位受伤学生送往医院并报警。程某回家后换掉警服返回现场,两位被撞的学生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后,休宁县公安局多次派员对伤者及其家属慰问,并向学生家长道歉。除已对程某作出处理外,相关责任人也将由有关部门调查后,作出处理。黄山市公安局已责令休宁县公安局向该局及休宁县委县政府书面检查。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宛振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