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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前景光明,困在执行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3-23 05:01 编辑: 网络 查看:

  2013年2月18日,《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正式面对社会发布,这是一项针对国民休闲旅游的新举措,重点在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鼓励国民旅游休闲消费。社会上对《纲要》的出台一片赞誉之声,但在赞誉之下,作些深究,有些问题发人深省。
  
  执行?十九年VS七年
  
  在《纲要》里,最重要的看点就是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增加民众可自主支配的假期。这意味着公众每年可能会增加1至2个类似于黄金周的度假时段。根据以往数据,每个黄金周能带来约1亿人次的出游消费,实现旅游收入500亿元以上,这可以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但是,事情真的会按预期的这样走吗?
  《纲要》中提到,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掰指头算一下,2020距今也不过7年的时间。但也许很多人不知道,截至今年,“职工有权享受带薪假期”这一法规却已经颁布实施了19年。
  1994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劳动法》,赋予了职工带薪休假权,规定只要工作年限满一年,用人单位就应提供带薪假期。休假期间,职工应享受到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尔后的2008年,国务院再次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细化了带薪休假权,规定用人单位如“剥夺”职工的带薪假期,须付双倍“罚金”,即除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要加付等额赔偿金。但19年来,上述法规形同虚设,甚至很多民众都未曾听闻过。而今的《纲要》要在7年内实施一项19年都未曾落实到地的规定,这,让人揪心。
  
 “带薪休假”落实之殇

    2012年4月,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发布的“职场人休闲满意度”调查显示,只有三成人每年享受带薪休假;21.8%的受访者虽然符合条件,但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
  对于带薪休假,第一有法不依,第二是无法可依。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带薪休假制度为什么得到很完整的执行,因为是法律决定的。如果法律方面进行完善的话,劳资协议上,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在带薪休假问题上,应该很明确地写出来。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虽然提到劳动者有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却没有相关实施细则,有很多具体的东西需要落实,要在细则方面下工夫——既然说有带薪休假的权利,那么有几天的权利,什么时候有这个权利等等,这些都是模糊的。另外,谁剥夺了你的带薪休假权利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这些都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否则关于“带薪休假”这一概念永远说不清,道不明。
  但不管怎么说《劳动法》里起码还规定了这么一条,却时至今日,完全流于形式。这不能不说是执法力度上的一个悲哀。无法可依尚且让人原谅,有法不依却不能让人释怀。
    对于《纲要》出台能否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问题,南方日报商旅周刊新浪官方微博发出的一项调查显示,43%的网友认为有制度无执行,要落实带薪休假很难,仅有14%的网友认为有希望。此外,还有43%的网友认为要进一步观察——“劳动法”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提了,到现在还不是一场空话?
  除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现实生活也是对《纲要》的一大挑战。居高不下的房价,日益竞争的压力,生活成本的加大,这让我们距离“休闲社会”还有很远,中国人“赶时间”已经成了一种常态。去北上广这样的城市看看,看看那些匆匆忙忙赶路、分分秒秒赚钱的国人,休闲对他们而言就是奢侈。普通家庭出身的国人有多少不是房奴、卡奴、孩奴?真的落实《纲要》,需要做的工作或许不仅仅是严格执行《劳动法》那么简单。
  
  中国,最需要的就是执行
  
    其实对于《纲要》,我们不需要关注哪年落实,因为根本问题是,对于带薪休假的审视不能一直浮在行政层面上,否则永远也不可能落实下来。群众不是没有带薪休假的权利,而是强制延长劳动时间、克扣工资、劳动侵权的情形依然普遍,却无人管制。社会执法成本诚然有限,但它导致的结果就是“带薪休假”四个字写进劳动法已经19年,到现在还停留在字面上。
  今年两会上,成龙发了一炮,说他的剧组成员在新加坡不敢抽烟,而在国内,在有人劝阻的情况下还在抽烟,这说明国内执法太不严!成龙语罢,举座沉默。为何沉默,代表们心中自知。希望到2020年,《纲要》许诺的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成龙能转变自己的态度和认识。
    其实,也不能说执法不严吧。就前段时间,网上一张城管掐着女小贩脖子的图片广为流传,女贩主的孩子抱着妈妈哇哇大哭。对于小贩,城管们向来是如北风一般无情,蜚声海外,多年不变,让人击节赞叹。为了实施《纲要》,严格执法,也许应该举国学习一下城管精神了。 (作者 欧阳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