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常熟市风景园林年卡更名为常熟市旅游休闲年卡(以下简称旅游年卡)。
二、2014年旅游年卡包含景区(点):沙家浜风景区,尚湖风景区,虞山风景区(宝岩生态观光园、剑门景区、石洞景区、瓶隐庐纪念馆、维摩山庄、西城楼阁景区、清权祠)、龙殿景区、方塔园、曾赵园、燕园、翁同龢纪念馆、书台公园、梅李聚沙园、蒋巷乡村旅游景区。
三、年卡价格:100元/卡。新办2014旅游休闲年卡及金穗园林贷记卡将另收工本服务费10元/卡。
四、使用期限:2013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五、办理说明:
1、持有常熟市民卡(有照片)的用户充值开通旅游年卡功能后即可使用,不再新办旅游年卡。
2、持有金穗园林贷记卡及原旅游年卡(含风景园林年卡)的用户,如已办理市民卡,只需充值开通市民卡中旅游年卡功能。
3、持有金穗园林贷记卡及原旅游年卡(含风景园林年卡)的用户,未办理市民卡或市民卡无照片的,可持原旅游年卡(含风景园林年卡)充值开通旅游年卡功能。
4、未办理市民卡的新用户可按要求办理旅游年卡。
六、办理对象及手续:
旅游年卡适用于常熟市户籍居民,长期在常工作并取得居住证的外地市民。办理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七、优惠措施:
1、凭2014年度《常熟市城乡居民最低保障证》、《常熟市城乡居民低保边缘救助证》、《常熟市城镇特殊困难职工救助证》,到常熟市旅游服务中心(虞景文华16幢)办理充值旅游年卡,按半价收费,并免收工本服务费。
2、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及孤儿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免费集中办理。
八、办理充值网点及服务功能:
九、旅游年卡须贴防伪标贴后方可生效,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均无效,一经发现,景区(点)有权即予没收。损坏、遗失的经核实准确后予以补办,补办需收取工本服务费10元/卡。
十、旅游年卡功能在夜间(17:00时以后)停止使用。景区因举办重大节庆、赛事活动,为确保旅游公共安全,需对旅游年卡使用功能临时进行调整时,需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提前一周在媒体公布后执行。
十一、旅游休闲年卡的最终解释权属常熟市旅游局,咨询电话:0512---52165188 0512---52162066 。
常熟市旅游局 20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