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4日讯 近日,佳木斯郊区公安交警大队按照支队机动车“五涉”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开展晨查行动,组织警力从早5点开始设卡查处机动车涉牌、涉证、涉酒(毒)、涉超、涉疲“五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用检测仪检测刘某吹气中的酒精含量。
当天早上5时30分,违法行为人刘某驾驶牌照为黑DN4457黑色两轮摩托车,在友谊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钢厂路口时,被执行路检路查的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刘某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对其进行吹气酒精检测仪检测,初步检测为醉酒状态,民警将刘某传唤到郊区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询问。后经佳木斯泰安司法鉴定所最终鉴定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超标,刘某属醉酒驾驶摩托车,依照《道路交通法规定》依法追究刘某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的处罚。
刘某在接受处罚单上签字。
据刘某讲述,由于其患有风湿病,早晨有时喝完药酒后就驾车去上班,以为早晨不会碰到交警,没想到被交警在晨检中查获,心里很后悔。交警提醒:春季到来,驾驶摩托车人员增多,而一些驾驶摩托车的人都有喝药酒的习惯,药酒也是酒,喝药酒也属于酒后驾驶行为。请摩托车驾驶人一定要合理安排喝药酒时间,避免因酒驾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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