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8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的目标。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制定的。《纲要》提出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
《纲要》还要求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稳步推进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城市休闲公园应限时免费开放。稳定城市休闲公园等游览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并逐步实行低票价。
不过,《纲要》在一定程度上遭到了质疑,新华社“新华视点”官微就尖锐发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早在2008年1月1日就开始施行,为啥还要等7年,而且是“基本得到落实”?到底谁不愿落实?若不是为了推进旅游拉动消费,这项劳动者基本权利是不是还要让它停留在纸上?
“新出台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值得肯定,但只是原则性规定。”江苏省旅游学会会长、东南大学教授周武忠教授说,眼下,最紧迫的是加快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保障纲要的各项规定能让国民实实在在的享受到,而不是等下去再变成一纸空文。比如,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上,必须出台强制性措施,对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单位或企业,进行强制性处罚。
据了解,江苏曾被国家列入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试点省份,有关出台《江苏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消息也多次传出。昨日,记者从省旅游局了解到,随着国务院出台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江苏版《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的出台步伐会加快,有望在今年底前与公众见面。据介绍,目前江苏有关部门正加紧编制《江苏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其中内容包括: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推进企事业单位的奖励旅游,鼓励各级学校开展修学旅游,把修学旅游作为学生社会实践内容。与银行合作发行旅游信用卡,方便旅游消费。到2015年,力争使全省城乡居民平均出游3次,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新华社 于英杰
(更多有关中小学探索安排春秋假的报道详见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