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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外出喝酒 返回途中两人所骑摩托车撞上隔离带 一人受伤离开现

来源:网络转载 2014-06-30 03:25 编辑: 网络 查看:

  云通司法鉴定中心  “驾车人是许建宇 乘车人是张劲松”



  昆明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乘车人 也就是死者许建宇”



  看着儿子的遗照,许建宇的母亲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都市时报记者 程浩 摄



  都市时报记者 程浩

  2012年1月17日凌晨2点,距中石化大理巍山城区加油站400多米的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个好朋友酒后骑摩托车回家时,撞上公路中间的隔离带,一人生命垂危;一人事发后离开现场,没有报警,也没有求助。生命垂危者直到天亮才被发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因为伤者的态度模糊及两份完全不同的司法鉴定报告,使得事故变得扑朔迷离。

  事发 许建宇在车祸现场躺了6小时后死亡

  许建宇,30多岁,中石化巍山城区加油站职工。属于家中独子的他,和父母、妻女同住在10多年前买的两层楼房里,日子过得平平淡淡。在加油站,他有一个要好的朋友——比他小几岁的张劲松。

  张劲松,家住巍山县城乡接合部,父母在县城做蔬菜批发生意,虽然张劲松家在农村,但家里条件很好。

  相约喝酒 没想返回途中出车祸

  1月16日下午4点,请假休息的张劲松给许建宇打来电话,说要来加油站吃饭。晚上7点,张劲松带着两盒菜和一瓶白酒如约而至。两小时后,觉得在加油站喝酒没劲,张劲松提出去两公里外的蓝龙花园酒店KTV里继续喝酒。与此同时,好哥们苏磊也闻讯赶来,而许建宇也向妻子陈建华电话汇报了3人要去唱歌的情况。没承想,这一次通话,竟成夫妻俩的永别。

  冬天的巍山寒气逼人。晚上10点多,3人骑着两辆摩托车前往酒店。其中,张劲松带着许建宇,苏磊独自骑行。开好房间,要了两扎啤酒后,3人继而开怀畅饮。4个小时后,也就是1月17日凌晨2点,3人从酒店离开。此时,天气愈加寒冷。因方向不同,苏磊先行骑车离开,另两人骑张劲松的摩托车回加油站。

  没过多久,悲剧发生了。在骑车回加油站的途中,张劲松和许建宇撞到马路中间的隔离带。许建宇在事故中死亡,张劲松受轻伤。

  出事6小时后 死者才被发现

  1月17日早晨8点多,也就是事故发生后6个小时,许建宇的家人才从交警那里得知丈夫出事的消息。

  事故现场,许建宇横趴在隔离带上。经过6个小时的寒风侵袭,其身体早已僵硬。张劲松的摩托车停在许建宇遗体前面两三米的地方,车头朝向许建宇,车尾担在隔离栏上。

  交警告诉许建宇的妻子陈建华,当天早晨7点多,路过的群众发现许建宇后才报的警。交警赶到后,许建宇还有呼吸,而等到急救人员赶到后,许建宇才被确认死亡。也就是说,事发后,受伤的许建宇就这样孤零零地躺在隔离带里近6个小时。

  丈夫的突然离开让陈建华无法接受,陈建华想不通,事发公路俗称关巍路,是大理下关到巍山的主要干道,而丈夫的头就露在隔离带边上,摩托车车尾也已露出隔离带,怎么可能没人发现?让陈建华感到心寒的是,“丈夫从来不骑别人的车,摩托车肯定是张劲松骑的。张劲松哪儿去了,他为什么不报警?”

  交警告诉她,在她来现场前,张劲松已经来过现场,现在被送往医院治疗。交警还说,事故发生后,张劲松一个人走回加油站宿舍,睡到次日早晨才被加油站的领导叫起。

  同行两人出车祸 一人却在宿舍睡觉

  在加油站,两人的带班领导胡志昆讲述了当天早晨张劲松的举动。胡志昆说,当天早晨8点不到,他前来交班,但未见许建宇和张劲松,便到宿舍查看,只见张劲松睡在床上,但未见许建宇,他便将张劲松叫醒,发现其脸上布满伤痕,精神还算正常。而且醒来后的张劲松不相信自己有伤,还照了镜子确认。

  胡志昆问许建宇去哪儿了,张回复称:“不知道。”于是,胡志昆让张赶紧给许建宇打电话。但打了七八个,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打电话问苏磊,苏磊说:“你咋会问我?许建宇明明和你一块儿回加油站了。”

  “你们一块儿出去唱歌的,怎么可能不知道?”胡志昆又问,张劲松沉默片刻提出:“我们去找找看。”随后,两人向事发现场走了去。没走几步,两人发现不远处的道路被交警封锁,便前去看究竟。让胡志昆没有想到的是,发生事故的竟是许建宇,许的遗体旁边,张劲松的摩托车还没被拉走。之后,张劲松被交警带走。

  伤者家属同意赔偿死者家属21万元

  陈建华翻看丈夫的手机通话记录,发现事发后7分钟,丈夫的手机有两个未接电话。打电话的人,正是张劲松。“也就是说,回到加油站后,张劲松打电话想看看我老公到底有没有事。”陈建华认为,如果张劲松当时报警,丈夫或许不会死。

  当天下午4点,张劲松的母亲和陈建华的亲戚坐到了一起。“对不起,张劲松做错了。”张劲松的母亲为儿子的行为表示愧疚,并提出给许建宇家21万多元的赔偿。陈建华和家人同意了。

  1月18日,张劲松的家人先支付了5万元,并承诺剩下的钱2月10日前付清。同一天,许建宇下葬,作为好朋友,张劲松并未前来。然而,之后发生的事情,让陈建华和家人始终无法接受。再发展到后来,许家人的目的只有一个,让张劲松坐牢!

  结论 谁是骑车人 两份司法鉴定书结果大相径庭

  随着事情的发展,原本很简单的一起车祸,却突然扑朔迷离。当天事发时,到底是谁骑的摩托车,成为两家人争议的焦点,也成为众人的困惑。

  原因很简单,如果乘车人是张劲松,那么他将不用承担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如果驾驶人是张劲松,那么他不但要对因车祸给许家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还要因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承担刑事责任。

  两份鉴定书结果各不同

  2月10日,张劲松家并没有如约支付剩下的16万多元,许家人没有在意。可一份驾乘关系认定书彻底改变了许家人对张劲松及其家人的态度。

  许家人收到文件的时间是2月21日,这份文件是云通司法鉴定中心的驾乘关系认定。这份文件里,许建宇被认定为骑车人,张劲松被认定为乘车人。

  “肯定就是这份文件,才让张劲松家人不愿支付剩下的钱。”许家人觉得,“张劲松家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在等这份司法鉴定报告。如果张劲松被认定为乘车人,他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如果张劲松被认定为驾车人,他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外,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许家人觉得,这份鉴定报告条理不清、颠倒是非。于是,他们申请重新鉴定。3月11日,巍山县交警大队委托昆明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重新鉴定。委托范围为:事故形态分析,鉴定结论用于对道路交通事故驾乘关系认定。

  3月27日,巍山县交警大队向许家人出具了《检验、鉴定文书复印件送达、告知书》和重新鉴定的《鉴定意见书》。“在重新鉴定的鉴定意见书中,并没有具体提到谁是驾车人、谁是乘车人,但根据其确认乘车人倒在松树下死亡的事实,显然可以得出在事故中乘车人为许建宇,驾车人为张劲松。”许家人认为,这份鉴定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事故认定书认定死者为驾驶人

  4月11日,巍山县交警大队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认定书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一栏写道:“1月17日,张劲松(醉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载许建宇),从巍山县蓝龙花园酒店出发,向巍山县城区加油站行驶。行至巍山县南邵镇小后厂路口停车后,由许建宇(醉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载张劲松)继续向城区加油站行驶。凌晨2点20分许,由于驾驶操作不当,致使摩托车与道路中心的中央隔离花坛发生碰撞,造成驾驶人许建宇在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张劲松受伤,摩托车局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乘车人张劲松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及时抢救伤者许建宇,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在“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一栏中写道:“许建宇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应承担全部过错;张劲松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虽属违法行为,但该行为与此次事故的发生无因果关系。因此,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死者家属提出复核申请

  此份认定书,让许家人难以接受。许家人提出了两点质疑:因为几年前的一次事故,许建宇从不骑别人的摩托车,怎么可能会是驾驶人;认定书并未列举证据说明,为什么许建宇和张劲松在途中交换驾乘关系。“从酒店到加油站不过2公里的距离,在如此短的距离内交换驾乘关系,既不符合驾驶基本常理,也缺乏合法证据支持。”

  熟悉许建宇和张劲松的人告诉记者,平时的确没见过许建宇骑过别人的摩托车。

  于是,在事故认定书做出的第二天,许家人向大理州交警支队递交了《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4月16日,大理州交警支队受理了许家人的复核申请。

  警方未对张劲松醉驾立案

  在等待大理州交警支队复核的日子里,出现了一件许家人认为公安机关“避重就轻”的事情。

  4月23日,巍山县交警大队给许家打来电话称:“因张劲松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公安机关决定对其立案侦查。”细问之后,原来公安机关追究的是1月16日晚,张劲松从加油站到酒店,以及从酒店出来后,张劲松交代的换骑之前的这段时间,其涉嫌醉酒驾驶。

  许家人觉得,公安机关是在“避重就轻”。可几天后他们得知,张劲松连“轻”罚也没有。4月28日,公安机关给许家打来电话称:“案子立不了。因为从加油站到酒店这段距离,虽然有人证明张劲松喝酒了,也有人证明张劲松骑车,但无法证明他有没有达到醉驾;从酒店出来后,骑车载许建宇的这段距离,虽然能证明张劲松醉酒,但除了他自己的口供,没人能证明他当时骑过车。”

  如今,许家人正在做着三手准备。一方面向大理州公安局、大理州纪委等部门提交材料,反映巍山县交警大队在办理此案时有渎职行为;另一方面,他们在等州交警支队的复核结果,如果复核结果推翻巍山县交警大队的认定,意味着案件重头再来;如果复核结果维持巍山县交警大队的认定,他们将向法院咨询,采取自诉的形式将张劲松绳之以法。

  4月28日,大理州交警支队法制科给许家打来电话称:“大理州公安局已责成我们对你们投诉巍山县交警大队民警渎职行为进行调查,具体调查结果,你们耐心等待。”

  ●对话张劲松及家人

  5月3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张劲松的父母。见记者前来,张劲松父亲有意走开,其母亲和记者简单交谈几句后,也以“我还要做生意”为由拒绝交谈。

  记者:张劲松现在在哪儿?晚上回不回家?

  张劲松母亲:不知道,晚上不回家。

  记者:事发后张劲松为何没有报警?

  张母:他当时昏迷了,糊里糊涂走到的加油站,没有意识到报警。

  记者:为何答应赔偿21万多元,但赔偿了5万元后,剩下的却不愿支付?

  张母:事故发生后,我儿子一直意识不清。我们农村人没经历过事,心里比较害怕,就答应赔偿。但几天后我儿子说车不是他骑的,所以我们没有做错,也就没有必要赔偿。

  记者:事情发展到现在,你们准备怎么办?

  张母:走法律途径。

  当天晚上,有人称在巍山县城东边见到张劲松,当时他穿着拖鞋在路边闲逛,精神不错。记者随即拨打张劲松电话,当抛出关于此事的相关问题后,张劲松以“无可奉告,走法律途径”为由挂断电话。

  

  

  

  5月3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陪同许家人找到办理此案的巍山县交警大队民警李恒锟。

  记者: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什么没有依照第二次司法鉴定报告的结论?

  李恒锟:我们当时委托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是驾乘关系认定,但司法鉴定机构要求我们删掉驾乘关系认定(此时,李恒锟从电脑中翻出与网名为“蓝色妖姬”的聊天记录证实他的说法。他说,“蓝色妖姬”就是司法鉴定人员)。我们以为无论是不是驾乘关系认定,鉴定人员都会在鉴定报告结尾写明具体的驾乘关系,所以就没有问为什么。但当司法鉴定报告出来后,我们发现并没有具体的驾乘关系认定,就打电话询问鉴定人员。但鉴定人员告诉我们,他们正在山东出差,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昆明。所以我们经过讨论,也因为时间有限,就按照第一份司法鉴定报告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记者:既然鉴定人员在山东出差,为何不让他们发一份补充说明过来,明确谁是具体的驾驶人?

  李恒锟:当时因为时间紧张,而且第一份鉴定报告有具体的驾乘关系,所以我们没让他们补发。

  记者:对于此案,下一步交警部门怎么办?

  李恒锟:我们在办理这里案件中一直秉公执法,没有徇私枉法。如果州交警支队的复核结果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误,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重新办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