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谈电影《九品芝麻官》与刑事诉讼违法行为
作者:王勇 发布时间:2010-12-08 15:45:14
《九品芝麻官》是香港演员周星驰于1994年参演的喜剧电影,导演为王晶。因1993年台湾华视由金超群主演的包青天连续剧在香港播出时大受欢迎,本片可视为当时的包青天喜剧版,连配乐都跟金超群主演的剧集相同。电影的香港原名为《九品芝麻官》,台湾则加入“白面包青天”为副标题。该影片延续了周星驰一贯的搞笑风格,属其电影的经典之作。《九品芝麻官》讲述的是水师提督常昆之子常威(倪星饰)垂涎戚家新娶太太戚秦氏(张敏饰)的美色,趁机将其迷奸,事败后杀其丈夫戚家一十三口,又收买证人,反诬告戚秦氏与家丁私通,戚秦氏被屈打成招被判死刑。候补知县包龙星(周星驰饰)发现其中蹊跷,欲为戚秦氏翻案,夜潜案发现场验尸,反被诬陷毁尸灭迹。星逃狱后赴京告御状,中途几经波折,甚至于妓院偷生求存。适逢皇帝微服私访八大胡同,星为皇上摆脱窘境而得以翻身,皇帝封其为八府巡案,钦定由八府巡案、刑部尚书、水师提督三堂会审戚家灭门惨案。经过一番公堂对质,终于惩治了恶人。
从这样一部喜剧电影的着装,我们可以知道事件发生在清朝时期,而整个剧情又是围绕着常威和戚秦氏两人之间的刑事诉讼展开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清朝的刑事诉讼制度,特别是清朝的审级制度。清朝承袭明制,在中央设立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主要负责核拟死刑案件上报皇帝批准,批结全国充军流放案件,审理京师笞杖以上现审案件及中央官吏犯罪案件,同时兼掌造办“黄册”(人命盗贼重案囚犯统计册及秋审事宜等统计册)、狱政管理、赃款罚没管理等司法行政事务。大理寺是最高审判复核机关,主要职责是复核刑部拟判的死刑案件,如发现刑部定拟不当,可以驳回,同时也主持热审案件,参与秋审、朝审案件。都察院号称“风宪衙门”,是司法检察和审判监督机关,其司法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与会谳——各省死刑案件经刑部核拟后,由都察院列署意见,再转大理寺复核,然后退回刑部办理提奏。二是参加秋审和朝审,执行复奏职责。按照三法司的职权划分,刑部掌审判,大理寺掌复核,都察院掌监察。但实际上刑部权力最大,几乎独揽审判大权,大理寺和都察院并无审判的实权。
在地方,清朝分为四个审级。县(厅、州)为第一审级,有权审判笞、杖刑案件,徒、流、死刑案件经过初审后,须转呈府衙判决。凡属州县辖区内的轻微案件,均由州县自行审理。人命强盗等刑事案件,州县初审后,将案卷与案犯解赴府(直隶厅、州)审理。府(直隶厅、州)为第二审级,负责审理州县上报的刑事案件及不服州县判决的上诉、申诉案件。凡属州县上报的徒、流刑以上的案件,府(直隶厅、州)审理后提出判决意见,再上报省按察司。省按察司为第三审级,负责对府(直隶厅、州)上报的徒刑案卷进行复核,对充军、流、死刑案件及案犯进行复审,如无异议,签署意见上报督抚。发现问题,则驳回或改发其他州县重审。总督、巡抚为第四审级,主要负责批复按察司复核无异议的徒刑案件,复核按察司上报的充军、流刑案件。如对后者无异议,则咨报刑部听候批复。对于死刑案件,需对人犯亲自复审,如无疑义,签署意见专案奏报皇帝,并将副本咨送大理寺和都察院。
依据清朝关于人命案件的刑事诉讼规定,影片中戚秦氏被县官问罪并且被判死刑难免与程序上有失当之处,但毕竟这是一部虚拟影片,也无可厚非。但是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的话,就不得不说了。至少其违反了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原则:一、无罪推定原则。二、忽视被告人的辩护权。三、被告人戚秦氏没有委托律师,在死刑案件中审判方没有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四、刑讯逼供。本案一审过程中,戚秦氏在受过大刑昏迷之后,衙役围成一圈挡人视线,拿其手指捺印招供。五、一审中,法官收受贿赂,枉法裁判。六、本案发还重审中,控方利用假象和欺骗手段扰乱证人心理,有诱供和诈供行为。七、怀孕的妇女不适宜羁押。戚秦氏在本案发还重审时,当场分娩,可适用本规定。当然,本案案情重大,也可以不适用本条原则。八、控审合一。古代中国实行“控审合一”的刑事诉讼原则,也就造成了“法官”的双重角色,县官不仅是案件的控诉者,还要担任案件的裁判者,如此一来,“法官”的公正性就受到质疑,居中裁判的角色就受到挑战。如果“法官”在诉讼中趋于追诉化,那么被告人的防御权就会受到大幅度的削弱甚至完全丧失,因为没有中立的第三方的裁判者,法律意义上的辩护活动将失去存在的空间。九、超期羁押。十、回避。水师提督常昆与被告人常威系父子关系,应当回避本案审理。十一、管辖权和程序。戚秦氏与常威一案由县官初审后,应该移送至府(直隶厅、州)审理,之后提出判决意见,上报省按察司,再由省按察司对案件进行复审,如无异议,签署意见上报督抚,再由督抚对人犯亲自复审,如无异议,签署意见专案奏报皇帝,并将副本咨送大理寺和都察院,之后再按三法司职权不同进行复核,最后才能定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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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忠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