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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借酒消愁 开车上二桥半路睡着了

来源:网络转载 2015-12-25 13:15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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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晚上同事为其饯行,张某用酒来麻痹自己。收拾好行囊,张某驾车返回老家。半路上却在二桥上睡着了,直到南京市交警高速二大队交警发现了他。

长江二桥上男子呼呼大睡

凌晨2时30分许,南京市交警高速二大队巡逻民警发现二桥南汊主桥有一辆黑色轿车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且未开警示灯也未设置三角牌,因是夜晚,车辆较少、车速普遍较快,飞驰而过的车辆在此纷纷紧急避让,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将警车停到该车后方进行示警,急忙上前查看情况,通过车窗,发现有一名男子躺在驾驶位上正呼呼大睡。

民警通过不断地敲击车窗,终于将驾驶员唤醒,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神情异常,且身上传来阵阵酒气,意识到该名男子可能涉嫌酒驾,于是将其带回大队进行了酒精测试,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3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离职后借酒消愁,酒驾回家

经了解,驾驶员张某刚在单位辞去了工作,晚上同事们请他吃饭为他送行。饭桌上,本不胜酒力的他,想到工作的不顺,借酒消愁喝了几杯红酒,晚上10点多钟他又回到单位收拾行李。东西收拾完后,感觉有些困意,他就在宿舍的床上休息了一会儿,大约在次日凌晨2点左右,醒来后的他,不想第二天再碰见单位同事,就急忙驾车赶往泰州的老家。没想到,刚过二桥收费站,车子开了一会,又困意不断,于是就停下车来想在车内睡一会再继续开车。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就有警察来敲窗。

清醒后,想到自己深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停车的行为,张某感到心有余悸,后怕不已,在民警的教育下他认识到自己刚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且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民警随后的相关处理。

罚款1000元记12分

交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将罚款1000,记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将罚款200元并记6分。

通讯员王远淦记者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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