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坚守岗位,是有工作责任心的体现,强忍着病痛坚持工作,大伙肯定会竖起大拇指。可要是带病开车上路,就不一样了,3月22日上午,四川小伙李某驾车过程中突然撞向路中央水泥隔离墩,交警到现场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李某肾结石发作了。
事件 开车途中突发剧痛,结果撞了车
3月22日上午10点40分,鄞州东吴交警中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甬台温高速东吴生姜桥洞下,一辆商务车莫名其妙地撞向路中间的中心水泥隔离墩,驾驶员下车后一直蹲在地上起不来。
民警赶到时看见地上到处都是碰撞后的碎片,一位年轻男子蹲在路边,一脸痛苦。
民警立即上前询问男子哪里受伤,“不是撞伤的,是我本来就有病。”小伙子抬头解释道。
原来小伙姓李,四川人,去年夏天开始他总觉得腰部隐隐作痛,到医院检查后得知是肾结石,本来老早要进行手术的,由于工作的原因一拖再拖,平时还熬得住,没想到当天开车经过事发路段时,突然一阵剧痛,结果掌控不了方向,直接撞上了水泥隔离墩。
民警在了解基本情况后,随即联系了120救护车,将小伙送往医院救治。
规定 患有这些疾病,不能申请驾驶证
众所周知,毒驾、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疲劳驾驶也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除了这些,患有某些疾病的驾驶员不能开车上路,这些疾病或许很隐蔽或许不在意,但驾驶员自己心里要有杆秤。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也就是说,如果患有某些明令禁止的疾病,还是驾车上路的,其实也属于违法。
“有些危险驾驶上路可以查,但是一些身体内在的疾病还真是不好查”,鄞州交警大队董警官说,那么,患有哪些疾病不得驾车呢?2013年1月1日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就对申请驾驶证、驾驶证审验期间驾驶人身体条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驾驶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换发,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或注销时,都必须提交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其中详细说明了,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能申请驾驶证。
交警表示,驾车时最容易出现的症状是眩晕,如果遇路面突发情况引起情绪激动或紧张,还极易出现脑部出血而导致肢体瘫痪,或诱发心肌梗死,导致猝死,而法规中涉及的几种疾病都极易引发眩晕、乏力、反应迟钝等症状。另外,一位资深医生也表示,患有高血压和冠心病的人在驾车时也非常容易出现眩晕的症状,这些都会诱发不同程度的视线模糊、乏力、倦怠、注意力分散和反应迟钝。
提醒 身体出现不适,不要硬撑着上路
如果有驾驶员明知自己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交警部门可依法进行处罚,并按相关规定注销驾驶证。
交警还表示,驾驶人合法拿到驾驶证后,随着时间推移,身体条件如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主动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但这些主要还是靠驾驶员本人的自觉,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每次发车前,司机要重视自己的身体状况,当身体出现不适时,应尽早就医,不要硬撑着开车上路,这是对生命的最起码尊重。往往一个喷嚏或一个打嗝,都会酿成惨祸。如果司机对于自己的慢性疾病,故意隐瞒不报,不仅是对自己和乘客的不负责任,而且被发现后还将受到处罚。
(通讯员 俞贤峰 记者 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