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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面板托运途中遭损坏 事先有约定就能免责?

来源:网络转载 2016-02-17 06:21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李先生前段时间将价值700多元钱的陶瓷面板,委托莆田圣安运输公司福州托运点运到泉州市永春县。令他没想到的是,这些陶瓷面板在运输过程中竟然全部破碎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不久前,他委托莆田圣安运输公司福州托运点托运30片陶瓷面板到永春。货到后,收货人发现面板全部都破损了,他立即将情况告知了李先生。李先生听说后十分惊讶。因为他长期委托运输公司托运陶瓷面板,还从未碰到过这种事情。事发后,李先生立即到永春托运点找工作人员交涉。但工作人员表示,赔偿一事要到福州协商。于是,永春托运点就将货退回了福州。李先生认为,陶瓷面板在托运过程中损坏一两片也算正常,但30片都损坏就不正常了,托运公司应该赔偿他的损失,但公司拒绝了他的要求。
   
  10日上午,记者和李先生一起到莆田圣安运输公司398福州托运点了解情况。莆田圣安运输公司398福州托运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李先生的面板和其他货物一起装在车上。仙游到永春路段全部是山路,路况比较差,车子难免会震动,而一整箱面板中只要有一片震破了,其他的就难以幸免。但是,在托运之前,他们已经明确告诉过李先生,陶瓷面板很有可能在运输的途中损坏。李先生当时也表示,如果陶瓷面板有损坏,运输公司方面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李先生也告诉记者,当时为了能够托运,他只能同意公司提出的免责条款。但是他认为,面板的严重损坏是运输公司操作不当造成的,并不是正常的损坏。
   
  运输公司虽然承认陶瓷面板是在运输工程中被损坏的,但是他们一直拒绝赔偿李先生的损失。寄货凭据已经写明,如有损坏运输公司概不负责。
   
  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监督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承运的过程中,如果承运方按照正常的工作操作程序造成了物品的损坏,双方已经做出不赔偿的约定,消费者也同意,这是可以的。但如果消费者能证明承运方是因野蛮装卸等造成的损坏,承运方就应该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运输公司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运输公司承运贵重货物时,都会要求客户给货物投保,一旦发生损坏,会按照投保金额的75%赔偿,如果没有投保的,则会按货物的实际价值打七折或八折给予赔偿,但是,易碎物品损坏后不予赔偿,这已经是运输业内的行规。而一些客户需要运输公司托运易碎货物,因此,在托运过程中,他们不得不接受运输公司给出的“易碎货物损坏不赔偿”的条款。李先生等人希望国家能够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解决类似陶瓷面板等易碎品损坏后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

  (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责任编辑: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