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故山 > 旅游 > 途中趣谈 > 店面转让转出一笔糊涂账 两家租户闹得很不愉快

店面转让转出一笔糊涂账 两家租户闹得很不愉快

来源:网络转载 2016-09-06 11:59 编辑: www.xigushan.com 查看:

 

就是这家店面的出租起矛盾

  福州新闻网讯 一间店面和不同租户签了两张租赁合约,租赁时间还有重叠,两家租户闹得很不愉快。这事发生在金山大道百合苑小区。原来,前一个租户要转让,后一个租户和店面房东签好租赁合同,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店面没转让成。

  当事人一方毛某告诉记者,2月份他看中金山大道百合苑小区门口的一家店面,随后和当时租用店面的吴某谈妥了转让费约2.4万元。2月27日晚,他和店面房东李女士签了3年租赁合同,并交了4000多元押金。

  “按照租赁合同,说好是3月3日我开始租店,但是随后店面转让费提高到近5万元,我当然不同意了。”毛某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店面房东李女士。事情在李女士这里又有新的说法。

  李女士告诉记者,2月27日晚,她和毛某签订了3年的店面租赁合同,“但是毛某和我签完租赁合同后,就不愿意给吴某付转让费。毛的做法太不厚道了。于是第二天我打电话给他,我给他两个选择,要么给吴某付店面转让费,要么和我解除租赁合同。”李女士还说,这段通话内容她录下来了,可以作为证据。

  “毛某还说想把店面转给他姨姨开麻将馆,要求我和她姨姨签租赁合同,我当然不同意了。”李女士说。  

【责任编辑: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