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11日讯 丈夫驾车途中与树相撞,致使同车妻子丧命,留下一对年幼的儿女和年迈的双亲。近日,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015年10月28日晚,茆某驾驶汽车在海州板新路自西向东行驶。由于路上没有路灯,为躲避由东向西迎面行驶的车辆,茆某紧急向左打方向,在道路高低不平且有石子的情况下,车辆失控侧翻在路边的沟里,副驾驶座位上的朱某当场死亡,车辆局部损坏。
    经调查,茆某当时并没有超速或酒后驾驶,但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
    该案依法移送至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承办人在审阅全部案件材料后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死者朱某系犯罪嫌疑人茆某的妻子,夫妻俩感情很好,共同育有一双儿女。事发后,犯罪嫌疑人茆某为自己的行为痛苦不已,飞来横祸让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儿女尚小需要抚养,双亲也需要照顾,一家人沉浸在痛失亲人的巨大悲痛中。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办案检察官承积极与受害人亲属取得联系,受害人亲属也表示希望不追究茆某的刑事责任,希望他从自责中走出,抚养一双儿女长大成人。在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受害人亲属后,鉴于茆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且有自首情节,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茆某在接到不起诉的决定书时,表示自己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好好抚养儿女和照顾老人,告慰妻子的在天之灵。(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王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