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车途中接听手机,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结果发生碰撞,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吴廷艺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1月6日18时许,吴廷艺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机动车道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行至某小区门口时,吴廷艺听到手机铃声响起,便选择接听手机,其间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结果他驾驶的摩托车头与从西侧绿化带缺口进入机动车道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吴廷艺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鉴于吴廷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主动报案和赔偿经济损失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蔡新根)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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