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我对象开车下班途中撞伤了人,当时立刻报了案,后来事故鉴定是我对象付全责我问一下这钱保险公司回全赔偿吗?
你好,去年4月我对象开车下班途中撞伤了人,当时立刻报了案,后来事故鉴定是我对象付全责,今年过完年回来我们收到法院传票,对方起诉我们要赔偿15万,我问一下这钱保险公司回全赔偿吗?我们买的交强险,第三者30万,不计免赔。
咨询编号:8070558|天津-和平区|2017-02-09 14:46|7 位律师回复
律师回答
王熙律师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这种情况,受伤就可能是工伤,但是最终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结果来判断。如果认定了属于工伤,而又有工伤保险,那就找工伤保险机构,如果没有工伤保险,那就找单位索赔。如果属于工伤,既可以走工伤赔偿程序索赔,也可以选择交通事故进行索赔;如果无法认定,那么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进行索赔。工伤处理流程: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发生在天津 和平区吗?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2017-02-09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