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纲要》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国民旅游休闲质量显著提高,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建成。短短一天时间,在业内外引起热议。《纲要》的提出,将给我们的假期体系和旅游产业发展带来什么,我们距离“休闲社会”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带薪休假2020年基本落实
截至今年,“职工有权享受带薪假期”这一法规,已颁布实施19年。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赋予了职工带薪休假权,规定只要工作年限满一年,用人单位就应提供带薪假期。休假期间,职工应享受到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008年实施的第514号国务院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再次细化了带薪休假权,规定用人单位如“剥夺”职工的带薪假期,须付双倍“罚金”,即除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要加付等额赔偿金。
但19年来,上述法规形同虚设。去年4月,中国全面小康研究中心发布的“职场人休闲满意度”调查显示,只有三成人每年享受带薪休假;21.8%的受访者虽然符合条件,但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详细]
学生有望放春假秋假
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今后,一些地区中小学生有望享受春假、暑假、秋假和寒假4个假期。[详细]
解读“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顺应大众旅游休闲时代的到来,由国务院批准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文明、环保的休闲理念,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旅游休闲消费需求,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反映了执政理念和发展理念的重大变化,显示了对民生福祉的关怀和时代发展的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详细]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助推产业高增长
《纲要》提出未来六项主要任务和措施,分别为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提升国民旅游休闲服务质量。
为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纲要》指出要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详细]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将带给我们什么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是时代的产物。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公共假期已有115天,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按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解决“有钱”问题之后,就要面临“有闲”的问题。2012年,我国以近30亿人次的国内旅游市场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出境旅游人数超过8000万人次,居全球第三,对世界旅游市场贡献率超过7%;入境过夜旅游人数达5772万人次,继续位居世界第三。解决规模如此庞大的“有闲”问题,要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整体上做战略规划。旅游业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涉及产业发展、旅游文明等多方面内容,但首要的是政府公共服务。由国务院批准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有利于引导全社会树立健康、文明、环保的休闲理念,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旅游休闲消费需求,提高国民生活质量。[详细]
[责任编辑: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