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17日零时,24岁的黄某艳开着小车,由仓山战备路东往西行驶至天水村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后,又冲入路边简易棚中侧翻,致使开电动车的男子当场死亡,黄某艳受伤。民警调查得知,黄某艳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5.05mg/100ml,为醉酒驾驶。
黄某艳供认,16日晚7时许,他与一帮朋友到仓山半田村一个新婚的朋友家中吃饭,喝了一些红酒和啤酒,休息了大约2个小时,后来又与朋友相约去仓山学生街吃夜宵,不料在去接朋友的途中发生车祸。
目前,黄某艳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具体情况还在调查。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赵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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