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份每月1500元工资的工作,无父无母的她忍受着厂长的“侵犯”;为了新生,她拒绝沉沦,弱小而叛逆的女孩选择了撇清关系找个新男友,但厂长没有放过她。就在她高高兴兴去与男友约会的时候,那双罪恶的黑手又伸了过来……直至凌晨四点她才被放归。她在家人的鼓励下,最后选择了报警。
女工深夜约会途中失踪
女职工阿芳和堂妹小花、三婶刘平都在长丰县一个工厂上班,小花和阿芳同住一个宿舍。
4月6日21时许,夜间加班结束了,阿芳和小花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工厂宿舍。
21时05分,小花倒了一盆开水,准备洗脚,此时,阿芳稍稍进行了打扮,换了件紫色外套。
21时10分,阿芳走出宿舍,她告诉小花,出去见一个朋友,就是“现在谈的那个哥哥”。
21时20分,一名同事通知小花,“你姐好像被人带走了,赶快穿衣出来找找。”
该同事说隐约看见了什么,但又不敢肯定。但阿芳一直没有回来,
午夜12时左右,阿芳的新男友城城闯进了小花的宿舍,说“你姐姐失踪了”。他说自己听到阿芳的呼救声,就是找不到人。他们又出去找,仍未找到。
途中被厂长尾随遭强暴
小花说,4月7日凌晨4点,阿芳回来了,衣服凌乱,脖子上、脸上有多处青紫,满身都是泥巴,精神有些恍惚,仔细一看,头上还有包。从阿芳口中得知,她被厂长贺某“软禁”了。
原来,4月6日晚上,阿芳并没有见到男友城城,可能是走岔路了。
阿芳出去后就被贺某盯上了,随后就发生了惊人的一幕。贺某从背后捂上了阿芳的嘴,将她拽拖到了一个偏僻的旱塘,强暴了她,并不让她走。“他抢走了我的手机,我给他跪下了,最后他才让我回来。”阿芳简单说了经过后就再也不想说话。
施暴厂长已被警方控制
由于怕影响名声,阿芳回来后没有立即报警。随后,家人就知道了,在家人的鼓励下,阿芳选择了报警。公安部门立案调查。4月7日下午,民警带着阿芳指认了现场,并对贺某进行了传讯。
当晚11时30分左右,阿芳被亲属从公安局接回家。阿芳告诉家人,她已将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警察。
4月8日上午,警方让阿芳带着原来的那套泥巴衣服再次来到了公安局,办案人员表示要收集证据。
警方一名李姓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之中。由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警方不方便透露情况。
昨日,记者在公安局外遇到了贺某的妻子,但她拒绝任何谈话。
家人:她身世凄苦个性叛逆
阿芳今年19岁,2岁时就没了母亲,父亲也在前些年离她而去。
阿芳的叔叔说阿芳“以前她是一个很文静的女孩,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阿芳初中毕业后没能继续升学,在家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经人介绍,她好不容易进厂做了包装工。
“没了父母,就是爷爷奶奶带着。”姑父文海说,自从其父去世后,阿芳就不太听话了,个性有些叛逆,常常冲她奶奶发脾气。他表示这有可能是因为大人对她的关心不够。
同事:为工作她多次遭“侵犯”
据小花介绍,2009年7月,阿芳当上了班长,月工资也从1100元涨到了1500元。
阿芳的三婶刘平说,去年10月份,厂长贺某还要认阿芳做干闺女,并给她介绍对象——贺某一个朋友的儿子。阿芳和对方交往后不满意,就中止了和对方的交往。贺某认为阿芳不听话,认干闺女一事也就不了了之。
“贺某多次侵犯阿芳,她年纪小,也不跟我们讲,我也是现在才知道。”三婶刘平说由于阿芳舍不得那份工作,几次受到侮辱,也没有声张。
为了和贺某撇清关系,阿芳谈了个男友城城。小花清晰地记得,好几次,贺某让阿芳晚上出去,阿芳都没有理他。“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律师:涉嫌强奸和非法拘禁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柳丰收介绍说,贺某涉嫌强奸和非法拘禁他人。
柳丰收说,即使此前双方存在性伴侣关系,但4月6日,贺某使用暴力强暴了对方,显然违背了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而他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暴力,则涉嫌非法拘禁。(文中人物除贺某外均为化名) (江淮晨报-陈旺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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