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07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15-72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2015年12月5日,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投资”)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鉴于公司当前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控股股东国通投资提议公司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2、公司控股股东国通投资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对于上述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及确认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国通投资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李忠、陈汉、李国通、吴丽青、鲁承诚等五名董事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参与讨论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1/2以上,经讨论研究,五名董事达成一致意见:
控股股东国通投资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5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实施上述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以上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后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和意向
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国通投资增持计划: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增持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并承诺增持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增持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38》)。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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