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二、着力提升主要畜禽水产品供应保障能力
(四)稳量提质做强生猪产业。生猪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整合生猪养殖扶持资金,支持环境承载能力强、养殖潜力大的丘陵山区发展以生猪养殖为主体的家庭农场,稳定生猪养殖新型主体;支持发展龙头优势明显、产销一体经营的地方猪种,每个市州至少培育1个标志性的湘猪企业、湘猪品牌;支持良繁体系建设,实施联合育种攻关,掌握生猪核心育种技术,抢占生猪养殖制高点;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全面实施生猪粪污治理设施改造工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计划,年内标准化改造3000个规模养殖场、创建100个标准化示范场,逐步实现生猪粪尿"零排放"。
(五)全面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实施渔业"倍增计划",力争到2020年全省渔业产值和效益实现翻番,专业渔民成为农村率先实现"收入倍增"的农民群体。鼓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投资水产养殖,实施池塘标准化生态化改造工程,年内改造水面40万亩以上,努力拓展养殖基地,壮大龙头企业,培养知名品牌,发展休闲渔业。加快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改造升级一批国家级、省级良种场。大力推广水产健康养殖、循环生态养殖、名特优品种仿生态养殖、鱼病综合防治等水产养殖新技术,规范养殖行为,转变养殖方式,提高养殖效益。
(六)因地制宜发展草食牧业。继续巩固草食牧业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发展繁殖大户、育肥大户,逐步形成能繁母牛养殖优势区,打造优质牛源基地。加快肉牛品改体系,开发选育地方良种,提高肉牛养殖水平。
(七)防范风险保护家禽产业。加大对规模养禽场的标准化改造力度,提升健康养殖水平,稳定家禽养殖生产主体。支持家禽养殖企业、活禽交易市场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消除疫源隐患。稳步推行家禽定点屠宰制度。支持和鼓励活禽宰销分离,引导健康消费,稳定家禽市场。
四、全面强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十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市、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进程,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督促养殖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生猪"瘦肉精"、生鲜乳、饲料、兽药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例行监测、监督抽查、交叉检查、整县排查,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强化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良好社会氛围。
(十三)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畜禽屠宰管理职责移交畜牧兽医部门后,立即行动,健全体系,确保职责交接和工作开展的无缝对接。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检疫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实施宰前检查、同步检疫和宰后出证工作,严禁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出场。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
六、全力推进养殖业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十九)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围绕养殖优势产业,扶持建设一批优质畜禽水产品出口基地和外向型龙头企业,打造20个标志性的养殖龙头企业、20个标志性的养殖生产大县、20个标志性的经合组织,提高畜禽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支持鲜冷却肉、鱼片、奶制品、珍珠的精深加工发展,提升产业层次,打造精品名牌。
(二十)提高饲料生产能力。积极引导开发饲料新品种,优化饲料生产结构。引导饲料企业深化改革,推进"公司+农户"的一体化运作机制。支持大型饲料企业跨区域、跨行业的战略重组,发展一批年产量过100万吨的大型饲料企业、超10万吨的中型饲料企业、年产值过亿元的饲料添加剂企业。
(二十一)搞活产品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