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是湖南省水产养殖和水产品消费大市,水产养殖名列全省第四,水产品消费也居全省前列,水产品已成为广大市民生活消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掌握我市主要水产品市场供需渠道、水产品产地来源等情况,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盲区,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今年以来,我站对全市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现将情况综合分析如下:
一、 衡阳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一)水产品市场调查情况
1、基本情况
  期间,我们一共调查了衡阳市6个主要水产品销售市场,其中包括西园和湘南海鲜2个水产批发市场,后宰门、衡州、易赖街、仙姬巷4个农贸市场。调查水产经销商共96户,其中水产品批发商63户、水产品零售商33户,淡水产品经销商69户,海鲜产品经销商27户。
  从水产品销售量来看:我市水产品年销售量约为2300万公斤,其中:西园水产批发市场年销售量约为2000万公斤,占总销量的87%;湘南海鲜水产批发市场年销售量约为40万公斤,占总销量的1.7%;后宰门农贸市场年销售量约为100万公斤,占总销量的4.3%;衡州农贸市场年销售量约为90万公斤,占总销量的4%;易赖街和仙姬巷农贸市场年销售量约为70万公斤,占总销量的3%。
  从水产品销售种类来看:西园水产批发市场淡水水产品占  95%,海鲜水产品占5%,销售品种主要为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鳊鱼等。湘南海鲜水产批发市场销售的水产品全部为海鲜水产品。后宰门农贸市场淡水水产品占38%,海鲜水产品占62%,销售品种主要为鲈鱼、鳜鱼、多宝鱼、龙虾、螃蟹、鲟鱼等。衡州农贸市场淡水水产品占71%,海鲜水产品占29%,销售品种主要为四大家鱼、鳖、黄鳝、虾等。易赖街农贸市场淡水水产品占88%,海鲜水产品占12%,销售品种主要为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鳊鱼等。仙姬巷农贸市场淡水水产品占86%,海鲜水产品占14%,销售品种主要为草鱼、鳙鱼、鲫鱼等。
  从水产品产地、来源来看:西园水产批发市场淡水水产品主要来自岳阳、常德、沅江和衡阳本地,海鲜水产品主要来自广州、北海、湖北、山东等地。后宰门农贸市场淡水水产品主要是从西园水产品批发市场批发购进,海鲜水产品主要来自广州、湛江、北海、苏州、大连等地。衡州农贸市场淡水水产品主要来自三塘、常德等地,海鲜水产品主要来自广州、北海、河南、江西等地。而易赖街和仙姬巷农贸市场的水产品基本都是从西园水产品批发市场批发购进。
  从水产品检疫、质量安全证明来看:根据对96户水产经销商的调查,有90户水产经销商反应供货商从来没有提供过水产品检疫、质量安全证明,有6户水产品经销商表示供货商未主动提供过相关证明,但如果有要求供货商表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整个衡阳水产品销售市场能提供水产品检疫、质量安全证明的供货商只占经销商的6.2%。
2、水产品市场营销特点
  根据调查了解并综合以上数据,目前,衡阳市水产品市场营销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水产品进货渠道多样化。目前,我市水产品市场进货渠道灵活多变,多数经销商都拥有自己的采人员。采购员并不固定在某一个地方进货,而是遍及全国各地。其中来自广西、广东、湖北和省内的水产品占一半以上,来自河南、江西、江苏、山东等其他地区的水产品也逐步进入衡阳市场
 ( 2)水产品进货渠道呈现季节性变化。据调查,衡阳市水产品进货来源呈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变化。1-2月,水产品主要来自湖北等地;3-5月,水产品主要来自广州、湛江、北海、沅江等地;6-9月,水产品主要来衡阳本地;10-12月,水产品主要常德、湖北等地。
  (3)海产品销售比例呈逐年增加趋势。从销售品种看,我市的水产品销售中,淡水鱼类占一半以上,在消费的鱼类产品中,消费量较大的有草鱼、鲢鱼、鳙鱼、鲤鱼和鲫鱼,这五大类占淡水鱼消费量的70%以上。海水鲜活产品主要用于饭店、餐馆,近几年来发展迅速,需求量成倍增加,销售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有龙虾、对虾、贝类、蟹类等。水产品销售高峰期主要集中在年底和节假日。
  (4)水产品销售地较为分散。目前,衡阳市水产品批发主要集中在西园、厚宰门、衡州市场,而水产品零售市场较为分散,除了衡州、易赖街和仙姬巷几个较大的农贸市场外,还散布着许多小规模的农贸市场,甚至是路边市场。这些分散的水产品经销商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2013年至2014年6月,对衡阳市主要水产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各县市区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301批次,其中:农业部例行监测32批次,省级产地抽检28批次,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80批次,市场快速检测抽检161批次,抽查品种包括草鱼、鲫鱼、鳊鱼、乌鳢、大鲮鲆、黄颡鱼、对虾、鳜鱼斑点叉尾鮰等。
 检测结果: 抽查产品中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7个不合格样品中有4个来自批发市场抽检,3个不合格样品来自超市抽检。不合格水产品产地其中1个不合格样品产地为岳阳,其他6个不合格样品产地均为广州。抽检超标的指标为: 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抽检的水产品合格率为97.6%,与2012年同期的100%相比,合格率有所下降。
   二、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因素分析
(一)水产品供应链存在因素
1、养殖环节
  (1)水域环境污染。养殖水域环境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有着直接影响,水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产品的好坏。工业“三废”和生活污水的不合理排放以及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给水产养殖环境带来严重的外来污染。湘江河衡阳段是衡阳市水产品捕捞主要集中地,2013年水产品捕捞产量9573吨,占全市水产品产量3.4%。近年来,湘江水质因工业废水、生活垃圾排放及水生生物资源遭到破坏等原因逐渐变坏,使水体中含重金属元素及有害物质等,这些有害物质在水生动物身体上不断积累,成为制约和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
  (2)渔用药物滥用。目前衡阳市水产养殖过程中普遍使用的药物主要有:消毒杀菌剂(如漂白粉)、染料类药物(如高锰酸钾)、杀虫剂(如硫酸铜)、抗生素药物、磺胺类药物、激素类药物(如甲基睾酮)等。为达到高产目标,多数养殖户仍然按照以往的养殖模式,以高投入实现高产出,增加了向单位水体投放的渔药量,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导致水产品药物残留,更使养殖水体环境遭到破坏。渔药滥用主要体现在饲养成本较高、品种名贵、市场销售价格高的水产品上,如鳜鱼、鲈鱼、鲟鱼等。
  (3)养殖生产管理薄弱。对水产养殖户的管理环节仍然比较薄弱,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不完整,少部分为空白。给药方式、给药量、给药种类无法追踪,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及养殖场自身的管理工作带来盲区。同时,衡阳地区水产品生产仍然是以分散的生产模式为主,兼业或临时从业人员仍然占相当大比例,兼业或临时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守法意识也比较淡薄,容易造成水产品中渔药或添加剂过量使用,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部分生产者为追求利润,违禁或过量地添加渔药和饲料添加剂,或者不懂遵守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使用渔药和添加剂,造成渔药或添加剂在水产品中残留,影响了水产品质量安全。
2、流通环节
  (1)市场准入门槛低。多数进入衡阳市场的水产品,大部分未经过检验检疫就直接销售,市场门槛较低,准入制度未建立,使得不合格水产品进入市场成为可能。
  (2)运输不规范。水产品运输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或者盛装水产品的器皿受到过污染,也可能造成化学污染或者微生物污染。另外,在运输过程中,为防止水产品变坏、变质,添加化学试剂的现象屡有发生。
  (3)销售过程无法溯源及药物滥用。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着销售台账不清晰,使水产品无法溯源以及在销售过程中利益驱使而使用违禁药物,也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漏洞存在因素
1、专项工作经费不足。2013年,为保障衡阳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大了对水产品批发市场、各大超市水产品的抽样检测力度,增加了检测指标和检测批次。检测指标由2个增为现在6个指标。但由于检测试剂和采购样品成本较高,且取消了政策性收费项目,工作开展经费存在严重不足,监管存在一定盲区(如海产品、水产品干货等),这也致使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2、技术队伍力量较弱。近年来,尽管我站在人员编制方面数量有所增加,但总体来说,目前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并不多,实际工作人员人数完全不能胜任繁重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需要。在专业知识、检测能力、监管水平上也有待提高。
3、监管技术实效性差。水产品快速检测方法是衡阳市主要的水产品监管技术。快检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力度,造成有关部门对快检产品结果重要性重视不够。对于快速检测不合格的水产品,监管部门只能进行抽样送至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而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实效性差,往往让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4、监管部门多,职能分工不明确。衡阳市涉及水产品安全的职能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等,且职责或职能存在重叠、交叉或者空白,管理重复和重复抽样检测现象普遍存在,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更使水产品质量安全无法达到有效监管。
三、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水产品安全的法律保障体系,为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构、行动有队伍、处罚有依据。建立健全水产养殖可追溯管理体系,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到有责可究、有源可溯。
(二)推广健康养殖新技术新方法
 加强水产动物疾病监测和病害防治,“以防为主、防治并重”,严防养殖过程中的鱼病传播。严格实施售前休药期制度,确保养殖产品的质量安全。做好养殖日志,推广“渔业档案”。经常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三)严把市场关,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水产品检疫制度,在水产批发市场等地建立检疫点,开展水产品检疫工作,严防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在衡阳市西园水产专业批发市场、各大生鲜超市、配送中心逐步推行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实现产销对接。督促销售商(含超市)建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验明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制度和建立进货、出货台帐。加强水产品加工、贮藏和销售等环节监管,确保健康的水产品到餐桌。
(四)加强渔药市场及养殖投入品监管
  加强渔药市场及养殖场所监管,杜绝违禁药物销售和使用;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严禁未经批准的渔用饲料、添加剂进入生产环节。同时,大力推广无毒、低毒的生物渔药和有机渔药等,降低残留,不断净化和改善渔业生态环境。
(五)加强与水产品来源地沟通 建立信息平台
  加强同水产品供应来源地监管部门及养殖基地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平台,把好进货关,构建形成上下、左右联动,全方位监管的水产品质量保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禁水产品进入市场。
(六)加强违禁水产品查处及处罚力度
  采取检打联动等方式,对违法生产者、经营者严格执法、从重处罚,打消其生产和销售不合格水产品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