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征选2014年度长沙市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作者: 时间: 2013-08-26 [] [ ] []
为切实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加快推进品种优良化、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防疫科学化、环境生态化步伐,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2014年市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本次征集项目安排财政补贴资金500万元:
一、扶持重点
1、地方品种资源保护(200万元)
征集项目4个,根据其保种数量和力度,分别补贴保种资金:宁乡猪100万元、大围子猪70万元,湘东黑山羊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市宁乡猪、大围子猪和湘东黑山羊的品种资源保护。
2、生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场建设(200万元)
征集项目20个,每个项目补贴资金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我市生猪标准化生产创建场的粪污处理和无害化设施设备建设,增强产业竞争力。
3、家禽、草食动物规模场建设(100万元)
征集项目10个,每个项目补贴资金1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加强我市家禽、草食动物规模养殖场建设。
二、申报范围
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县。
三、申报条件
1、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外。
2、养殖场必须是当年未申报中央和省级资金项目的。
3、地方品种资源保护项目申报单位为地方品种保种基地的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原种资源场。
4、生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场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拟参加2014年市级生猪标准化生产的创建场且常年存栏500头以上,未参加过国家、省、市生猪标准化生产创建活动,且选址、布局合理,并经过当年建设预计能达到长沙市生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场要求的养殖场。
5、家禽规模场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存笼10000羽以上;
肉鸡:(1)笼养年出笼量10万羽以上;
(2)放养年出笼量5万羽以上;
肉鸭:放养年出笼量3万羽以上;
6、草食动物规模场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肉牛:年出量在200头以上;
奶牛:常年存栏在200头以上;
肉羊:年出栏肉羊500只育肥场或存栏能繁母羊达100只以上的养殖场。
7、上年度亏损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注册申报。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可登录长沙市财政局网站公共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61.187.135.174/rap/)进行用户注册,实行注册申报,一个注册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各项目单位向所辖区、县(市)畜牧兽医水产部门申报,经区、县(市)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择优筛选市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和财政部门推荐上报。
3、申报的项目经市畜牧兽医水产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从专家库中抽选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市政府网和有关媒体上公示。
4、申报时间。本项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注册和申报,9月25日前完成公开申报,过后申报的一律不再受理。
5、申报材料。申报的材料主要包括在专项资金管理平台下载填报的《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来源说明和其它材料(营业执照、龙头企业资质证明等)等内容。
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须A4纸打印,平装成册,一式两份,由项目单位所在的区、县(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将初审通过的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长沙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畜牧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wangli301@126.com邮箱。
6、项目单位按自愿申报原则,对提供项目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7、受理联系
长沙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畜牧处 联 系 人:向 伟
联系电话:0731-88667059
长沙市市财政局农业处 联系电话:0731-88665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