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最新指示和省市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肉食品“放心买”和“放心吃”,2017年1月16-20日,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周庶舟带队,组织质量安全、水产、饲料、兽药、动监、屠宰等科室10名行政执法人员分成三个小组,由纪检监察室随机抽取受检对象,对6个县市区的20家养殖企业、10家饲料经营企业、8家兽药经营企业、9个检疫申报点、6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养殖企业的养殖档案管理、兽药饲料的使用、“瘦肉精”自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检疫申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的台账记录、进货凭证、是否经营禁用药、人用药或假劣兽药、饲料以及饲料中是否添加了违禁药品,检疫申报点的检疫工作记录、“瘦肉精”抽检记录、电子出证管理,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入场健康检查、产地检疫票证查验、“瘦肉精”是否按5℅的比例抽检、肉品检验、旋毛虫检测、肉品出厂“两证两章”落实、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情况。
检查发现,各地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落实到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生猪定点屠宰场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未附带照片;二是个别检疫申报点的检疫票证和“瘦肉精”抽检记录不能一一对应、提供的记录不全、“瘦肉精”抽检记录无畜主以及检测人员的签名;三是一些养殖场的养殖档案不规范、不完整、前后数据不符,全程使用小猪料、中猪料,休药期记录或无害化处理记录不规范,个别养殖场甚至无法提供养殖档案;四是部分饲料经营企业进货凭证不齐全、购销台账不规范、拆包经营;五是部分兽药经营企业没有落实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兽药、饲料混合经营,个别企业经营过期兽药。检查组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应的县市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此次检查从投入品、养殖、收购、屠宰等环节入手,及时发现了影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些风险隐患,弥补了监管工作的一些漏洞,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对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的肉食品消费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