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畜牧兽医水产业发展规划和《长沙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10]11号),现面向全市征选2011年水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本次征集安排财政200万元,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征集项目3个,20万元/项目;主要扶持基本具备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申请条件,并有意向在2011-2012年申请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具体支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高标准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的建设,引导和鼓励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并对绿色、有机水产品进行安全生产示范。
(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征集项目2个,20万元/项目;主要扶持养殖水面100亩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基地;具体支持水产养殖基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的建设,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的建立与示范。
(三)名优水产特色基地建设:征集项目3个,30万元/项目;主要扶持养殖规模在50亩以上,适合长沙发展实际、效益明显的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基地;具体支持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先进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名特优水产品养殖示范。
(四)水产良种场改扩建:征集项目1个,10万元/项目;具体支持孵化设施改扩建、鱼池升级改造、水电路改造、种鱼亲本的更新换代、水产设备购置。
二、申报范围
望城区百里优质水产走廊核心示范区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在本市范围内生产,并已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良种繁育、水产研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专业组织。申请单位资产负债率超过60%(含),及申请项目前二年度任一年出现亏损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具体要求:
申报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的单位,应已达到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创建标准,已获得"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的优先考虑;
申报名优水产特色基地建设的单位,应已达到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创建标准,获得无公害水产品认证,且养殖名特优水产品一年以上(名特优水产品包括龟、鳖、河蟹、鲟鱼类、鳜鱼、黄颡鱼、翘嘴红鲌、鲥鱼、河豚、长颌鲚、大鲵);
申报水产良种场改扩建的单位,应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两年内区级以上检查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常规鱼苗鱼种场连续两年年生产量8000万尾以上。
已申报2011年中央、省级项目的单位不能再申报市级专项资金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按照属地原则。区、县(市)级项目单位从即日至2011年9月20日向区、县(市)财政局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越级和逾期申报无效。
(二)项目单位按自愿申报原则,对提供项目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可信,所申报项目符合市财政水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范围和重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情况。包括现有基本条件、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前景等。
2、所有申报项目均应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名优水产特色基地建设项目的,应提供一年以上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档案记录(包括生产、销售、用药记录)。
4、相关附件:①企业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农民合作专业组织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②2010年度会计报表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③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证书复印件/由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市级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创建合格证明;④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复印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⑦申报项目前二年度中介组织出具的经营情况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5、项目申报要按统一格式装订呈报,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申报表(网址下载表格)、项目申报单位情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年以上名特优养殖档案记录、相关附件清单平装成册,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发至hncsfish@126.com )。
联系单位及电话:
长沙市畜牧兽医水产局渔业处0731-88667058
长沙市财政局农业处0731-8866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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