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庆合)来苏州开饭店的四川人杨某夫妻二人,为降低经营成本,竟然回收本店餐厨垃圾中的废油熬制成“地沟油”,再烧菜重新端上餐桌给顾客吃。昨天,这对夫妻加上杨某父亲一家三口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2010年初,杨某夫妻来苏州租了一个三层楼的门面开了家川菜馆。为了降低经营成本,杨某动起了歪脑筋。平时客人吃剩下的菜,都倒在厨房里的一个大塑料桶里,等晚上快打烊的时候,桶里就会有油冒出来。于是杨某戴上口罩亲自动手、有时也指使厨师或者杨某父亲把垃圾桶里的浮油收集起来,然后放在砂锅里加入一些调料进行熬制。这种地沟油熬出来后,直接就装入灶台调料边上的油缸里,供第二天烧菜使用。
据杨某交代,这种加工地沟油的方法,是他在某个电视节目里学到的,自己记住并进行效仿。这种地沟油每月可以加工150斤左右,都被该店烧菜用掉了。另外,为避免“浪费”,饭店剩菜中的红辣椒,也被挑出来重复使用。
据工业园区检察院刑检科副科长闵亚莉介绍,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用顾客吃剩的餐厨垃圾中油脂加工的食用油属于不可再食用的有毒、有害的“地沟油”,将之制作后用于烧制食物销售给顾客食用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检察机关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以大中小型餐饮、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为重点,定期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并监督餐厨废弃物的流向,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