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消息称:《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16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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